投标须知内容修改表
条款号
原条款内容
修改后的条款内容
中标人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应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数额为合同金额的10%
中标人在签订施工合同前,应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数额为合同金额的10%
中标人不能按照前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和低价风险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金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中标人在签订施工合同前,中标人不能按照前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和低价风险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金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施工单位应在每月的月底向监理单位报送当月实际完成的合同工程量报告,监理单位必须在收到报告后7个工作日内审核确认,建设单位应当在接到监理单位审核确认意见10个工作日内支付进度款,其中:
(1)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量进度款按核定完成工程量的85%拨付。具体按以下公式计算:
工程进度款=已核定的实际完成工程量×招标人预算中的相应综合单价×(1-中标价降幅系数)×85% ,其中中标价降幅系数=(工程预算价-中标价)÷工程预算价×100%
当工程款支付额达到实际完成的总工程价款的85% 时,暂停付款,预留15% 作为工程尾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审核结算后,再按工程竣工结算总价一次性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2)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增加的工程量进度款。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项目按照规定程序报相关部门审批后,由施工单位申请实际增加的工程量进度款,经过监理单位审核后按50%报建设单位拨款。余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审核结算后,再按工程竣工结算总价一次性付清。
施工单位应在每月的月底向监理单位报送当月实际完成的合同工程量报告,监理单位必须在收到报告后7个工作日内审核确认,建设单位应当在接到监理单位审核确认意见20个工作日内支付进度款,其中:
(一)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量进度款按核定完成工程量的80%拨付。具体按以下公式计算:
工程进度款=已核定的实际完成工程量×招标人预算中的相应综合单价×(1-中标价降幅系数)×80%,其中中标价降幅系数=(工程预算价-中标价)÷工程预算价×100%
当工程款支付额达到实际完成的总工程价款的80%时,暂停付款,预留20%作为工程尾款,待工程竣工(交工、完工)验收合格并审核结算后,再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5%,余下的5%作为保修金,保修金支付按保修协议执行。
(二)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增加的工程量进度款。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项目按照规定程序报相关部门审批后,由施工单位申请实际增加的工程量进度款,经过监理单位审核后按50%报建设单位拨款。余款待工程竣工(交工、完工)验收合格并审核结算后,再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5%,余下的5%作为保修金,保修金支付按保修协议执行。
附加
中标单位后期要无条件配合附属配套工程施工
第3节有效投标人对应的信用系数
序号
工程预算造价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排序
对应的
信用系数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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