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城市规划中的公众参与.doc论我国城市规划中的公众参与
摘要: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在20世纪60年代开始形成公众参与城市规划制度,现在已经形成比较完善的不可或缺的规划环节。然而,在我国公众参与城市规划还处于初级阶段,结合厦门px事件浅析了目前我国公众参与存在的不足和产生的原因,并提出相关的建议。
关键词:公众参与;城市规划;夏门px事件
1公众参与城市规划的相关理论
公众指的是政府为之服务的主体群众。公众参与城市规划,是指通过一定方法和程序让众多市民能够参加到那些与他们的生活环境息息相关的政策和规划的制定及决策过程中来,从而保证规划的公平、公正和公开,使规划能切实体现公众的利益要求,并确保规划工作能够成功实施,实质上是公众与项目主持方之间的一种双向交流。
首先,公众参与城市规划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其次,公众参与可以协助政府履行好各项管理、服务职能,促进公共服务型政府的构建,这与我国提出的政府应从经济建设型政府转为公共服务型政府,从管理型政府转为市场服务型政府是不谋而合的。最后,公众参与有助于减少规划失误,增强规划的合理性。
2结合厦门px事件分析我国公众参与城市规划的现状和不足
厦门这座被联合国评为最佳人居的城市,2007年5月成为了全国关注的焦点之一。厦门px(又称对二甲苯,化工原料,属低毒物质,会对神经系统有刺激作用,但一般是短暂的,其毒性可能在燃烧不充分的时候产生)项目的选址位于距离厦门主城区仅7公里的海沧开发区,一旦投产,据说将给厦门带来高达800亿的工业产值。LOcaLHOsT国家发改委于2006年7月核准通过了项目的申请报告。厦门大学中科院院士赵玉芬在2007年年初发现了该化工项目的存在,她意识到,作为危险化工原料的px在距离主城区如此之近的海沧,如此大规模地生产,将会直接影响到厦门的生态环境。一旦发生极端事故,可能危及厦门本岛百万居民。最终,经过各方半年多时间的博弈,px项目决定迁离厦门。
(1)公众参与城市规划的法律和制度不健全。
拥有一个严肃而权威的制度作保障,是确保公众能够真正参与城市规划的前提。目前我国公众参与的法治化不健全表现在三个方面:
①无法可依。
调查显示约有50%的规划师认为现阶段公众参与的最大障碍就是法律制度不健全,虽然我国已将公众参与列入法律范畴,但缺乏可供操作的程序性规范,对公众参与规划的对象、机构、内容、权利、义务等尚无明文规定,从而使公众参与城市规划的法律地位就很难保障。而相比国外,公众参与已作为一项法定的制度被确定和执行下来。
②有法不依。
我国对公众参与规划已有法律的规定,但是在实施过程中经常出现曲解法律条文或钻法律漏洞等现象,一方面是由于法律还需进一步完善,另一方面也是由于政府官员、执法人员为了地方或个人利益而至法律于不顾。这一点在厦门px事件中就有所体现,海沧区的土地招拍挂存在严重的违规问题,在先有化工区规划以后,又引进了许多房地产项目和几所学校。
③违法不究。
要实现法律面人人平等就必须对权力的使用加大监督力度,对违法乱纪行为严肃查处,对因决策失误而造成的损失实行问责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以维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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