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非企业单位清算报告
(参考式样)
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浙江省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暂行办法》、《温州市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及本单位章程的有关规定,我单位于×年×月×日在×(地点)召开的×届×次董(理)事会,决议申请注销登记, 并成立清算组于×年×月×日开始进行清算。现将清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单位概况。单位名称:×××(全称);成立时间:×年×月×日;登记证号:×××;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住所:×××;开办资金:×万元;业务指导单位:×××(全称, 除政治类、宗教类、社科类和依据法律法规规定需要进行前置行政审批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外,不须填写业务指导单位)。
2、清算组成员。清算组由×××(单位:×××,职务:×××)、×××(单位:×××,职务:×××)、×××(单位:×××,职务:×××)组成,由×××担任清算组负责人。
二、资产状况
截止清算开始日,单位资产总额为×××元(其中债权总额为×××元),债务总额为×××元,净资产为×××元。
三、债权、债务的审定情况:
1、债权的追收情况及对未收债权的处理;
2、债务的申报、审定情况。
四、清算财产分配情况
1、支付清算费用×××元;
2、支付所欠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元;
3、交纳税款×××元;
4、清偿债务×××元;
5、剩余财产按有关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处理的情况:
截止至×年×月×日,债权、债务已清算完毕,无剩余财产,净资产为零。
五、其它情况
1、单位证书、印章、财务凭证等重要文件资料,交由×××妥善保存。
2、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保证本单位所有的债权、债务已清偿完毕,所报清算备案材料真实、完整。如有不实,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和责任。
3、经全体董(理)事审查确认,一致通过该清算报告。
清算组成员签字:
全体董(理)事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名:
(单位印章)
二〇一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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