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批核
DOCUMENT APPROVAL
编制
Originator:
Signature
Print Name
Title
Date
签名
姓名
职位
日期
核准
Approved By:
Signature
Print Name
Title
Date
签名
姓名
职位
日期
文件修订记录
DOCUMENT CHANGES RECORD
发行本
Issue (Rev.)
内容
Description
参考
Reference
生效日期
Effective Date
A
第一次发行
目的:
此文件保障被本公司雇用的雇员, 能够在一个和平和自愿的情况下工作
范围:
本公司受雇的所有员工
责任:
工会代表
- 代表劳动者与管理层进行沟通
- 收集及整理劳动工人的意见
公司代表、总经理及副总经理
- 于每次内部审查中检查强迫性工作是否存在
定义:
强迫性劳动
在惩罚的威胁下, 所榨取的非自愿性的工作或服务
参考文件:
劳动法
程序:
强迫性劳动绝对禁止在本公司范围内发生
本公司支持非强迫性工作制度, 并且建立员工意见收集箱或透过工会代表的协助等申诉渠道, 给雇员有机会反映其在工作上的意见及感受
申诉方法可以透过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工会代表或意见收集箱提出, 意见收集箱每星期收集一次
本公司不允许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受雇用的雇员劳动
强迫性劳动包括:
- 在受雇期间存放“押金”
- 扣押身份证于本公司
- 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等
- 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劳动者
如发现有强迫性劳动情况时, 工会代表应向劳动者进行调查及收集意见后一星期内, 安排日期及时间与管理层进行讨论, 共同寻求解决方法
经工会代表调查后, 发觉有强迫性劳动情况出现时, 工会代表及被强迫劳动者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 对本公司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记录:
书面申诉记录
附件:
没有
非强迫性工作程序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