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辰能集团员工培训办法
一、原则
第一条目的。为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适应集团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形成人力资源储备,真正贯彻“以人为本”的人力资源管理理念,培养员工的终身就业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所有员工。
二、内容
第三条培训种类。集团公司员工的培训体系由两部分组成,即新员工入职培训和在职培训。新员工入职培训可分为一般培训和专业技能培训。在职培训分为专业技能培训和管理技能培训。管理技能培训包括集团公司中、高级管理者和基层管理者培训。
第四条新员工入职培训旨在使新员工了解集团公司概况和规章制度,认同集团公司企业文化,明确岗位职责,掌握业务技能,更好地适应未来工作。
第五条新员工入职培训分为一般培训和专业技能培训。
一般培训的内容为:
1、集团公司发展的历史、现状、前景;
2、集团公司经营业务范围;
3、集团公司短、中、长期发展战略;
4、集团公司组织结构和规章制度;
5、集团公司经营理念和企业文化;
专业技能培训包括员工的工作职责和所需知识和技能。
第六条新进员工必须参加集团公司组织的入职培训,不参加者,取消试用资格。
第七条个别新进员工的入职培训由组织人事部根据实际情况另作安排,新员工人数累计达5人者(含),必须安排一般培训,专业技能培训可授权各部门负责。
第八条在职培训。在职培训旨在有针对性地对员工的工作能力、业务水平和基本素质进行的培训,最终实现员工和集团公司共同发展。
第九条在职培训可分为管理技能培训和专业技术培训,前者主要针对管理系列人员,后者主要针对专业系列人员。
第十条根据不同层次的管理者所需管理技能不同,管理技能培训可分为两个层次:
1、中、高层管理者培训:培训内容侧重于宏观的组织、决策、计划、预测、沟通、协调、控制、改革创新、风险意识、综合业务知识。此类培训活动参加人员为部门经理(含)以上的员工及相关指定人员。
2、基层管理者培训:培训内容侧重于操作层次的管理技能和专业知识。
第十一条培训组织。集团公司本部所有培训活动由组织人事部统一负责组织安排。
1、组织人事部根据集团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组织相关培训活动。
2、组织人事部定期将《培训需求表》发放至各部门和各子公司、事业部主要领导,由各部门评估自己的培训需要,于指定的时间内将《培训需求表》和申请报告上报组织人事部。
3、组织人事部汇总培训需求,并上报集团公司领导审批,制定培训计划,发放培训通知,实施培训,受训人员将《培训反馈表》送交组织人事部,组织人事部跟踪评估培训结果,并改进培训。组织培训人员负责向组织人事部提交培训活动总结报告。
第十二条培训计划的制定。培训计划的总体内容:
1、培训的目的;
2、营造培训氛围和环境;
3、确定培训组织者;
4、编制培训经费预算,确定培训场所、器材、师资等等;
5、拟定培训内容和相关准备工作;
6、实施培训;
7、培训跟踪评估;
第十三条培训计划7W要素。制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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