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房产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doc茂名市房产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方便、快捷地获取所需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编制本指南。
需要获得茂名市房产管理局信息公开服务的申请人,请阅读《公开指南》。申请人可以在茂名市房产管理局网站(网址:./)上查阅《公开指南》,也可以到茂名市房产管理局信息中心领取。
一、茂名市房产管理局信息分类
茂名市房产管理局信息分为三类:一是主动公开的信息。茂名市房产管理局及其各科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二是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根据需要向茂名市房产管理局及其科室申请获取相关信息。三是不予公开的信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二、茂名市房产管理局公开信息编排体系
(一)茂名市房产管理局公开信息使用文档方式编排、记录和存储各类信息,主要含以下要素。
序
号
单
位
类
别
公开内容
公开形式
公开时限
公开范围
公开程序
责任部门
详细信息
(二)编排体系描述
1、公开内容。简要描述公开信息的内容。
2、公开形式。公开形式是指政府公开信息的种类,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三类。
3、公开时限。公开时限指信息公开的期限。分为常年公开、及时公开、限时公开。
4、公开范围。公开范围指信息公开的界限。如面向全社会、面向申请人等。
5、公开程序。简要描述审核程序,如:本单位内审核后公开、其他单位审核后公开。
6、责任部门。责任部门指本部门内具体负责提供该信息的具体机构名称。
三、政府公开信息的获取方式
(一)主动公开信息。政府信息应当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政府公报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向社会公开。并根据需要采取设立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茂名市房产管理局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茂名市房产管理局信息公开目录》。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茂名市房产管理局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单位公开两种公开形式。
网址:./;信息查阅场所地点:茂名市房产管理局信息中心(茂名市光华南路18号),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各类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后,将自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可以向茂名市房产管理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茂名市房产管理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茂名市房产管理局自2008年12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茂名市房产管理局;办公地址:茂名市光华南路18号;邮政编码:525000;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联系电话:06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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