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防用品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了合理发放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使劳动保护用品真正起到保护职工安全和健康的目的, 保障生产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的计划、采购、保管、发放等工作以及检查与考核的内容。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工作。
3 职责
办公室是公司劳保用品管理工作的归口部门,主要负责劳保用品管理制度及发放标准的制订、费用预算与控制、劳保用品计划的制定、劳保用品的采购、费用结算、质量监督、使用情况监督等;审批公用劳保用品的发放、借用、报损,负责厂服、工装的选样、订购等。
财务部根据国家、上级的有关规定,对劳保用品采购、发放、管理等方面进行财务监督和财务审计。
公司安全员是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的监督机构。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劳保用品的分类、配发和使用
根据劳保用品用途和价值的大小分大宗类防护品和小额易耗类劳保用品。大宗劳保用品系指各类防护服、雨具、价格较贵的特种防护用品;小额易耗类劳保用品系指各类定期发放的防护鞋、帽、防护眼镜、耳塞、毛巾、手套、口罩、洗涤用品等。
劳保用品是公司免费发放给职工的,用于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保证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的一种辅助防护用品。临时聘用人员和公司正式员工同等享受公司发放的劳保用品。
防护服的面料一律为全棉制品。特殊岗位、工种需用其它面料的,需求项目部应向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并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特殊防护护品如安全帽、绝缘护品、防射线护品、防毒面具、防尘口罩、防护镜、耳塞等,必须采用符合国家标准,且经省级及以上有关部门鉴定合格的产品。
职工进入生产现场,必须穿戴符合现场安全卫生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
职工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必须按照公司规定执行。因生产、工作情况变化,需要调整劳保用品发放标准时,由需求部门向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发放。
工作服发放规则:
a、新进公司员工首次发放的工作服,为便于更换洗涤,秋装、夏装工作服、夏季长短袖衬衫一次性发放两套,冬季棉服发放1套,工作鞋发放1双;
b、除新近员工外,现场施工员工秋装、夏装工作服每年发放1套,夏季长短袖衬衫每2年发放1套,冬季棉服每4年发放1套,工作鞋每4年发放1双。
c、除新近员工外,非现场施工员工秋装、夏装工作服每2年发放1套,夏季长短袖衬衫每年发放1套,冬季棉服每6年发放1套,工作鞋每
6年发放1双。
员工调换岗位、工种,应按新岗位、工种标准发放劳保用品。防护用品的使用期限按新老岗位、工种的发放标准折算后确定新的发放时间,以后则按新岗位、工种标准发放。
员工调出、辞职、辞退等离开公司时应将所发放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缴回;职工退休时发放的劳保用品可不收回。
劳保用品遗失、损坏的赔偿
员工个人领用的劳动防护用品除安全帽外,其他劳动防护用品在规定的使用时间内遗失或损坏一般不予补发,对于特种防护用品在规定的使用期内遗失或损坏需重新领用的,须经部门证明,办公室审批后补发,并按使用期折算作价赔款。
员工个人使用的安全帽,使用期满后一律以旧换新;在规定的使用期内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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