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世界各国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经验告诉我们,反垄断是每一个市场经济国家必须面对的重要课题。我国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早已深刻认识到这一点,并已经开展了多年理论和实践的探讨。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成熟和发展,尤其是我国加入后,面对国际市场上激烈的竞争,我国对反垄断法制的需求更显迫切,因此我国立法者近几年加快了反垄断立法的脚步。但仍有许多基本理论问题存在明显分歧,从而严重制约了我国反垄断立法的进程。本文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对垄断定义、垄断控制模式的选择、经济性垄断和行政垄断的基本理论及其具体规制制度、反垄断执法机构的设置等基础性关键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和阐述,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建立符合我国国情和法制传统的反垄断法总体设计方案。关键词:反垄断法;垄断;经济性垄断;行政垄断:垄断控制模式哈尔滨工程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篈,瑃—,哈尔滨工程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籑籈;;...瓵
作者┳:诌哈尔滨工程大学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日期:叮年。日经公开发表的作品成果。对本文的研究做出重要贡献的个本人郑重声明:本论文的所有工作,是在导师的指导下,由作者本人独立完成的。有关观点、方法、数据和文献的引用已在文中指出,并与参考文献相对应。除文中已注明引用的内容外,本论文不包含任何其他个人或集体已人和集体,均已在文中以明确方式标明。本人完全意识到本声明的法律结果由本人承担。
⒋锕曳绰⒍狭⒎ū尘凹案趴济体制,也就是要从以行政手段管理经济的计划经济体制向以市场为基本资位。就在我国现阶段市场仍不成熟和市场机制仍不完善的情况下,企业间排制托拉斯的大规模群众运动,这种反垄断思潮导致年《谢尔曼法》党的十四大报告指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源优化配置手段的市场经济体制过渡。而市场经济体制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市场经济运行的竞争性,竞争的存在是市场运行得以延续、社会资源得以有效配置的必要前提。没有竞争的经济不是市场经济。但市场经济竞争的机制,恰恰相反,处于竞争中的企业为了减少竞争中的压力和规避经营风险,总是想通过某种手段谋求垄断地斥、限制竞争的现象已经屡见不鲜。尤其是我国正处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阶段,行政性垄断对市场公平竞争的巨大危害更成为我国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一大障碍。反垄断法的宗旨是反对垄断,反对限制竞争,保护市场主体参与市场竞争的权利。因此,反垄断法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非常必要,而这种必要性可以从竞争在市场经济中的重要作用中体现出来。鉴于反垄断法对市场经济建设的重要性,世界上已有八十多个国家建立了反垄断法。我们知道世界上第一部反垄断法是美国于年制定的《谢尔曼法》。年美国南北战争结束后,随着全国铁路网的建立和扩大,原来地方性和区域性的市场迅速融为全国统一的大市场。大市场的建立一方面推动了美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另一方面也推动了垄断组织即托拉斯的产生和发展。年美孚石油公司即美国石油业第一个托拉斯的建立,标志着美国历史上第一次企业兼并浪潮的开始,托拉斯从而在美国成为不受控制的经济势力。过度的经济集中不仅使社会中下层人士饱受垄断组织滥用市场势力之苦,而且也使市场普遍失去了活力。在这种背景下,美国在世纪年代爆发了抵哈尔滨工程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⒄怪泄曳绰⒍狭⒎ū尘凹案趴人垄断和确保公正交易法》,德国于年颁布了《反对限制竞争法》。国、印度、巴基斯坦和斯里兰卡。发展中国家当时对反垄断法普遍不感兴趣认为计划经济是最好的经济制度,把竞争视为资本主义制度下的生产无政府另一方面表现在前苏联和东欧集团的国家也都积极进行这方面的立法。到的诞生。谢尔曼法是世界上最早的反垄断法,从而也被称为世界各国反垄断法之母。美国最高法院在其一个判决中指出了谢尔曼法的意义,即“谢尔曼法依据的前提是,自由竞争将产生最经济的资源配置,最低的价格,最高的质量和最大的物质进步,同时创造一个有助于维护民主的政治和社会制度的环境”。“从《谢尔曼法》问世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这期间除美国在年颁布了《克莱顿法》和《联邦贸易委员会法》作为对《谢尔曼法》的补充外,其他国家的反垄断立法几乎是空白。然而,第二次大战一结束,形势产生了很大的变化。首先,在美国的督促和引导下,日本在年颁布了《禁止私年生效的《欧洲经济共同体条约》第条至第条是欧共体重要的竞争规则。此外,欧共体理事会年还颁布了《欧共体企业合并控制条例》,把控制企业合并作到为欧共体竞争法的重要内容。意大秘在年颁布了反垄断法,它是发达市场经济国家中颁布反垄断法最晚的国家。现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所有成员国都有反垄断法。发展中国家反垄断立法的步伐比较缓慢。直到上个世纪年代后期,尽管有联合国大会的号召,联合国贸发会还就管制限制性商业实践提供了技术援助
我国反垄断法立法基本理论研究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