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市场执法工作总结
所谓文化市场,是指按价值规律进行文化艺术产品交换,和提供有偿文化服务活动的场所。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文化市场执法工作总结,欢迎阅读参考,希望帮助到大家。
篇一:文化市场执法工作总结今年来,我队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文化执法局的精心指导下,以“创先争优”和作风建设活动为契机,以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为目标,围绕县委、县政府的总体工作布局,在机构组建、内部管理、市场监管、宣传报道、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绩。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取得的成绩
(一)着力开展机构组建工作
我队于20**年12月正式挂牌成立,属县宣传系统财政全额拨款的正科级事业单位,现共有在职干部职工29人,其中队领导4人,公务员9人,事业干部2人,其他工作人员18人。上半年,队领导班子全部配齐,我们对干部职工进行了分工,并安排了7个股室的负责人,机构组建全面到位,全队工作正常开展。
(二)创新开展内部管理工作
年初,我队制定和出台了《新邵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目标管理考核方案》和一系列的管理制度,特别是考勤制度,推行两张签到纸,规范了上下班行为,人性化的管理极大地激发了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我队的这一做法得到了市执法局和县纪检会的充分肯定,并被作为成功经验进行了推广。同时,在执法办案过程中,我队进一步完善了《文化市场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举报受理工作制度》等制度,统一了执法办案文书格式,对举报、检查、立案、调查、处罚、结案等各个环节做出了严格规定,确保办理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依据正确,处罚内容适当,规范了执法文书的应用,在全队上下实现了制度管人,制度理事。
(三)强力开展监管执法工作
今年来,我队切实履行文化市场的监管职能,坚持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采取联合检查、错时检查、暗访、重点时段检查等方式开展监管执法工作,遏制了违规经营、非法经营蔓延的势头,进一步规范了我县文化市场的经营秩序,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一年来,我队共开展突击检查22次,零点行动8次,联合执法行动4次,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236人次,检查各类经营单位389家次,收缴色情、盗版等非法出版物480多册(份),收缴非法音像制品700余盘(盒),整治违规“地下”电子游戏经营场所31家,收缴销毁各类电子游戏机以及游戏主板125台(块);查处非法“网吧”36家;整治录像投影厅1家,查处无证经营书刊、音像制品店、游商、地摊102家;查处营业性演出经营单位6家,整治歌舞娱乐场所5家,共收取罚没款23万余元。因施行高压打击执法,至今已有35家违法违规较多的文化经营单位自行关闭,各类执法均取得了可喜成果。
1、网络信息执法。一是坚持经常性监管与暗访检查相结合,深入开展了寒假、春节期间的文化市场专项整治和高考、学考期间的“护考”等专项行动。二是以打击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不按要求进行实名登记、超时经营等违法行为为重点,不断加大节假日、夜间和学生放学等重点时段和重点网吧的检查频率。三是公布了文化市场举报电话12318并及时处理群众的举报投诉,做到有报必查,每查必复。四是严格按照省、市文化执法部门要求开展网乐潇湘网络文化管理服务平台的安装和管理工作,确保了监控在线率。五是加强了电子游戏经营场所监管,重点对擅自变更经营面积、机型机种、机器数量等行为进行了查处。
2、印刷出版发行执法。一是整治了印刷市场,关停了新邵中新印刷厂和立得农副产品包装有限公司2家印刷单位。二是深入开展了“扫黄打非”工作,查堵非法政治性出版物、清理淫秽色情封建迷信等文化垃圾、查堵非法有害出版物,打击了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不法行为。三是加大了对非法游商和无证经营摊点的打击力度,严厉查处各类非法盗版出版物的贩卖。一年来,我队先后在印刷、出版物零售等市场开展了2次大规模的专项治理活动,检查印刷经营场所8家次,出版物零售点9家,严厉打击了非法印刷、出版和侵权盗版行为。
3、影视音像执法。一是4月份我队联合县工商、民宗、公安等部门开展了整治宗教寺庙非法安装接收境外卫星节目的专项行动,出动执法人员400余人次,对全县76处宗教寺庙场所进行了彻底的清查,杜绝了宗教寺庙非法安装使用境外卫星电视接收设备收看境外频道的现象。二是整治了县电视台违法插播医疗药品广告及15个镇乡电视台播放自办节目的违法行为。三是查处了11家音像制品经营单位,收缴非法音像制品700余盘(盒)。
4、歌舞厅娱乐场所执法。一是高考期间,我队关停了华天酒店歌舞厅、飞马歌舞厅等5家歌舞厅;学考期间我们对所有歌舞厅进行全天候巡查,给广大考生营造了一个安全、安静、健康、文明的考试环境和休息环境。二是6月25日晚上,我队组织执法人员20余人查处了在新邵电影院非法营业性演出的歌舞表演团。三是整治了全县所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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