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松江区教育局(通知)
沪松教人〔2012〕64 号
关于开展松江区教育系统 2012—2015 学年度
骨干教师评选的通知
教育系统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松江区“强师兴教”三年行动计划(2012—2014)》,进一步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积极构建松江教育人才培养梯队,努力打造松江教育人才高地,在总结第三届骨干教师评选工作的基础上,开展松江区教育系统2012—2015 学年度骨干教师评选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及数量
1、松江区第四届首席教师:约20 名;
2、松江区第四届学科(德育)名师:约占专任教师的4%;
3、松江区第三届教坛新秀:约占35 岁以下3 年教龄以上青年教师的20%。
另:松江区第三届政府教育津贴享受人员评选由松江区政府教育津贴评审委员会评选。
二、评选范围、条件、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松江区第四届首席教师
1、评选范围
(1)在教育教学第一线或教育教学指导第一线的在职教师;
(2)学校行政人员必须达到所任教专业学科规定课时量一半以上,方可纳入评选范围。
2、评选条件
(1)有远大的职业理想和高尚的职业道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科学的教育方法,是师德的表率和育人的模范;
(2)知识广博、扎实,富有创新精神,勇于改革探索。在学科教学或德育工作上有一定的风格和特色,在全区有很高的声誉,在兄弟区县有一定的知名度;
(3)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咨询答疑能力,能承担骨干教师的培养和指导工作。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善于反思与总结;
(4)参评教师原则上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学高级职称。特别优秀的小学、幼儿园教师可适当放宽至中级职称(但须有五年以上中级职称年限)。
3、评选方法
分类评选。分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职成校五大块进行评选。
4、评选程序
(1)自荐与推荐。采取个人自荐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教师填写《松江区教育系统
2012—2015 学年度骨干教师评选申报表(第四届首席教师)》(见附件1),学校完成校内评审推荐程序(包括师德测评、校内审核排序、校内公示等),上交书面评选材料;
(2)区级初审。根据申报材料,教育局对照评选条件进行初审,确定面试人员;
(3)专家评审。教育局组织专家组(主要以市级专家为主)进行材料评审、面试与答辩;
(4)名单确定。专家组将评议结果报评审领导小组审定,拟定首席教师名单;
(5)网上公示。将拟定的首席教师名单在松江教育网上公示7 个工作日;
(6)命名表彰。
5、时间安排
(1)6 月15 日前,学校完成推荐及校内评审程序,并将《松江区教育系统2012—2015 学年度骨干教师评选申报表(第四届首席教师)》(见附件1)一式五份,以及2009 年7 月以来的论著、获奖证书(复印件)等各一份交教育局人事科。同时将《评选申报表》电子文稿发至邮箱******@sj.;
(2)6 月16 日前,完成初审工作,确定面试名单;
(3)6 月20—21 日前,完成专家评审工作;
(4)6 月22 日前,完成评审领导小组审核工作;
(5)6 月23 日—6 月29 日,网上公示。
(二)松江区第四届学科(德育)名师
1、评选范围
(1)在教育教学第一线或研训指导第一线的在职教师;
(2)学校行政人员必须达到所任教专业学科规定课时量一半以上,方可纳入评选范围;德育名师主要指从事班主任、心理辅导、团队与政教工作的在职教师。
2、评选条件
(1)爱岗敬业、师德高尚;
(2)在全区学科教学中发挥骨干作用,有显著的学科教学实绩和教学实践经验。或在全区德育工作中发挥德育骨干的作用,有显著的德育工作实绩;
(3)有较强的教育教学实践能力,有指导基层学校、培养青年教师的热情与能力;
(4)有较强的教科研能力以及创新能力;
(5)参评教师原则上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学高级职称。优秀的小学、幼儿园教师可适当放宽至中级职称。
3、评选办法
(1)评选分基础教育、职成教育、研训指导三大类进行;
(2)基础教育与职成教育类学科(德育)名师由教育局组织区级专家进行材料评审;
(3)研训指导类学科(德育)名师由教育局组织市级专家进行评审;
(4)任期考核优秀的第三届学科(德育)名师、第一、二、三届上海市“双名工程”后备人选以及区内外支教教师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4、评选程序
(1)自荐与推荐。采取个人自荐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教师填写《松江区教育系统2012—2015 学年度骨干教师评选申报表(第四届学科<德育>名师)》(见附件1),学校完成校内评审推荐程序(包括师德测评、校内审核排序、校内公示等),上交书面评选材料;
(2)区级初审。根据申报材料,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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