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浇混凝土基础施工工艺标准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公路及城市桥梁工程中现浇钢筋混凝土基础(承台或扩大基础)的施工。
2 施工准备
材料
:钢筋出厂时,应具有出厂质量证明书和检验报告单。品种、级别、规格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进场时,应抽取试件做力学性能复试,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钢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钢筋混凝土用钢 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当发现钢筋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学性能显著不正常等现象时,应对该批钢筋进行化学分析或其它专项检验。
:电焊条应有产品合格证,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钢焊条》GB5117的规定。选用的焊条型号应与母材强度相适应。
:宜采用硅酸盐水泥和普通硅酸盐水泥。水泥进场应有产品合格证或出厂检验报告,进场后应对强度、安定性及其它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取样复试。
当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时,在使用前必须进行复试,并按复试结果使用。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应采用级配良好、质地坚硬、颗粒洁争,粒径小于5mm的河砂,也可用山砂或用硬质岩石加工的机制砂。
:应采用坚硬的碎石或卵石。
:外加剂应标明品种、生产厂家和牌号。出厂时应有产品说明书、出厂检验报告及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有害物含量检测报告应由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检测部门出具,其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 8076
:掺合料应标明品种、等级及生产厂家。出厂时应有出厂合格证或质量证明书和法定检测单位提供的质量检测报告,进场后应取样复试合格。混合料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其掺量应通过试验确定。
:宜采用饮用水。当采用其它水源时,其水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JGJ 63的规定。
、钢管扣件、脚手板、可调底托等。
:钢筋弯曲机、钢筋调直机、钢筋切断机、电焊机、砂轮切割机等。
:电锯、电刨、手电钻、模板、方木或型钢、可调顶托等。
:混凝土搅拌机、混凝土运输车、混凝土输送泵、行走式起重机、混凝土振捣器等。
:空压机、发电机、水车、水泵等。
:气焊割枪、扳手、铁錾、铁锹、铁抹、木抹、斧子、钉锤、缆风绳、对拉螺杆及PVC管、钉子、8#铁丝、钢丝刷等。
。
。
,道路畅通,场地平整,满足施工要求。
,机械设备状况良好。
,编制分项工程施工方案,进行模板设计并经审批。
、钢筋翻样及配料单编制工作。
。
,设计混凝土配合比。
,向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
桥梁施工工艺标准编制--现浇混凝土基础施工工艺标准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