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享有财产继承权》教案
教学目标
1、在生活中能主动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和他人的合法财产权利,并树立正确的财产观。
2、了解法律保护公民经济权利的基本内容,懂得未成年人的财产继承权不受非法侵犯。
3、掌握维护自己合法财产所有权的基本方法,学会正确行使自己的财产权。
教学重难点
1、重点:依法维护公民的财产继承权等民事权利。
2、难点:增强依法维护未成年人的财产继承权等经济权利的意识与能力。
教学过程
导言:国家的治理离不开法律,公民的生活也离不开法律。在生活中我们享有法律规定的哪些财产继承权呢?法律又是怎样来维护我们的民事权利的呢?今天这节课我们就一起来学习《依法享有财产继承权》。
一、了解继承法。
让学生在自学、预习的基础上思考以下的问题。
1、了解有关继承方面的知识:
(1)什么是遗产?
(2)什么是继承权?
(3)遗产继承方式有哪两种?
(4)遗产继承原则有哪些?
(5)我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有哪些?其中属于第一继承顺序的有哪些人?属于第二继承顺序的有哪些人?
知识点拨:
(1)遗产——公民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2)继承权——指继承人依法享有的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3)财产继承方式:法定继承、遗嘱继承。
所谓法定继承,是指既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和继承顺序,又由法律直接规定遗产份额分配原则的继承方式。在我国现阶段,多数继承采用的是这种方式。
所谓遗嘱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生前可以立遗嘱将个人合法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案例分析:
刘教授有一儿一女,老伴去世多年,一个妹妹远嫁外地,平时他自己单过。女儿刘佳已成家立业,且经济条件较好,逢年过节偶尔和丈夫一起回来看看刘教授。儿子刘辉还是未成年人,正在上学。刘教授生病后,生活主要靠下岗的侄子刘敢照顾。老人在病逝前立下遗嘱,自己的存款儿女平分,住房留给侄子,并作了公证。
老人去世后,女儿刘佳不同意把老人的住房给刘敢,并说刘敢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不能分遗产。老人的妹妹此时回来也要求分配遗产。一时间为了遗产闹得不可开交。这时候,刘敢主动提出不要房子,并说他只是看到堂弟、堂妹工作忙,老人无人照料,生活太孤单了,他才主动去照顾老人的。此话感染了刘佳和她的姑姑。最后按照刘教授的遗嘱,一家人和和气气地分了遗产。
思考:
(1)本案中,老人的遗产有哪些?谁是被继承人?哪些人是法定继承人?刘敢是吗?
我国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法定继承人,享有继承权。因此刘敢不属于法定继承人。
(2)案例中刘佳的姑姑能够继承老人的遗产吗?
我国继承法规定,遗产要按照继承顺序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或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因此本案中的姑姑不能够继承老人的遗产
(3)刘家在分遗产的过程中,从吵得不可开交到和和气气分配遗产,告诉我们在分配遗产时要注意哪些原则?
分配继承遗产的原则:A、男女平等的原则;B、养老育幼的原则;C、和睦团结、互谅互让的原则;D、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
(4)刘敢是法
《依法享有财产继承权》教案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