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一
本章重点问题提示:
合同法分为总则和分则,总则中的重点问题主要有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及合同的担保等问题。分则中主要是几个重点合同,如买卖、赠与、借款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等
第一节合同法概述
①合同的概念②区别劳动合同、行政合同③婚姻、收养、监护是否属于合同法调整
合同的特征
平等主体间的民事法律关系
多方当事人之间
主体之间的权利与义务
内容:
是具有相应法律效力的协议
主讲人:陈东明
案例1
某企业推行成本责任制,将产品成本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头,如职工在工作中超出成本定额,扣发奖金,企业将上述规定用协议形式与职工签协议。职工赵某的奖金被抠发,他认为企业侵害了职工的获取劳动报酬的权利,并以企业与其签定的协议为
无效合同为由,向法院诉讼。赵某能否胜诉?
(一)合同法的概念
合同法,即有关合同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交易关系的法律。
(二)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平等原则
自愿原则
公平原则
诚信原则
守法、不损害公共利益原则
1、平等原则
《合同法》第3条规定: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2、自愿原则
《合同法》第4条规定:当事人有依法享有资源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3、公平原则《合同法》第5条
4、诚实信用原则《合同法》第6条
5、公序良俗原则(守法、不损害公共利益原则)
《合同法》第7条
案例2
在某乡村,村长将果园承包给甲。甲起早贪黑,果园很快见了成效。村长眼红了,决定修改承包合同:承包费提高,缩短承包期,如甲不履行,提前收回果园。村长将拟好的新承包合同强行要求甲签字。甲拒绝。村长说:“你签也得签,不签也得签。”村长将甲抓来,强迫签字。后来甲拒绝履行合同,村长派人将果子全部摘走。甲无奈,诉讼。
问:此案如何解决?
案例3
某偏僻乡村,陈某娶妻李某,多年无子。经检查陈某无生育能力,多年治疗仍无效果。他认为“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一日,陈某与邻居甲一同赶集,甲因家境贫寒一直未娶妻,看着甲,陈某有了主意,以后甲就成了陈某家的客人。一日,陈某请甲喝酒提出思虑已久的计划:请甲代为生子。甲经不住陈某苦求,不得已答应,但提出要李某也答应。李某被迫答应。三人达成了如下协议:李某生子,甲可得到2000元,但不得与李某继续来往,否则赔偿陈某5000元。后来,李某怀孕、生子。但在此期间甲、李二人感情日渐加深,难分难舍。陈发现后,大怒。无奈,李某要求离婚。陈要求甲赔偿5000元。
三、合同的分类
有名、无名合同
有偿、无偿合同
诺成、实践合同
要式和不要式合同
主合同、从合同
单务、双务合同
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
有名合同又称典型合同,是法律规定其内容并赋予一定名称的合同。主要包括合同法分则确认的15类合同以及《海商法》、《保险法》等单行法确认的合同。反之即为无名合同。
案例
甲、乙双方达成协议,约定甲将房屋无偿提供給乙居住,乙则无偿教甲的女儿钢琴。对于该协议,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属于无名合同
属于实践合同
应适用合同法总则的规定
可以参照适用合同法关于租赁合同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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