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建设局作风建设实施意见
20*年是“*”规划开局之年,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水平,根据《20*年区机关作风建设工作意见》精神,结合我局实际,今年将在我局开展以“执政为民,服务社会,为发展作贡献”为主题的作风建设活动。为使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以新农村建设、新区城市建设为中心,以提高执政能力为着眼点,以解决我局在经济发展环境中思想意识、工作效率、服务水平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为突破口,进一步转变观念,转变职能,转变作风,切实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不断优化政策环境、政务环境,为全区经济发展排阻清障,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为构建“和谐浦口”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组织领导
成立局作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系统作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局长刘灌标同志担任,党委成员汤建勇、赵俊、韩承志、姜楠、李传武、任冬庭、莫锦林7名同志任副组长,局办公室、监察室、政策法规科等局机关科室和局属各单位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实行机关作风建设领导责任制,局长对全局作风建设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对分管科室、局属单位负领导责任,各科室(单位)负责人具体负责科室(单位)作风建设,
把作风建设列入一把手工程,纳入目标管理,融入具体工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同时,成立作风建设监督工作小组,组长由局纪委书记担任,纪委副书记任副组长,纪委委员为成员,加大对全局系统作风建设工作的检查监督,确保全局系统作风建设达到预期效果。
三、作风建设内容
(一)按照“双提”工程要求,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认真贯彻落实《20*年区机关作风建设工作意见》精神,以机关科室作风为主,进一步解决我局存在的“服务水平不高,工作效率不高”等问题,按照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机关的标准,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制、督促检查制及考核奖惩制等制度,规范行政行为,完善运行程序,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速工作过程,提高工作质量,切实解决不作为、乱作为、低效率等机关效能方面存在的问题,努力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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