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上营养信息的描述和说明。本标准不适用于保健食品及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的营养标签标示。 2术语和定义
预包装食品标签上向消费者提供食品营养信息和特性的说明,包括营养成分表、营养声称和营养成分功能声称。营养标签是预包装食品标签的一部分。
食物中具有特定生理作用,能维持机体生长、发育、活动、繁殖以及正常代谢所需的物质,包括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矿物质及维生素等。
食品中的营养素和除营养素以外的具有营养和(或)生理功能的其他食物成分。各营养成分的定义可参照GB/Z21922《食品营养成分基本术语》。
营养标签中的核心营养素包括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和钠。
标有食品营养成分名称、含量和占营养素参考值(NRV)百分比的规范性表格。
(NRV)
专用于食品营养标签,用于比较食品营养成分含量的参考值。
对食品营养特性的描述和声明,如能量水平、蛋白质含量水平。营养声称包括含量声称和比较声称。
描述食品中能量或营养成分含量水平的声称。声称用语包括“含有”、“高”、“低”或“无”等。
与消费者熟知的同类食品的营养成分含量或能量值进行比较以后的声称。声称用语包括“增加”或“减少”等。
某营养成分可以维持人体正常生长、发育和正常生理功能等作用的声称。
修约值的最小数值单位。
预包装食品净含量去除其中不可食用的部分后的剩余部分。 3基本要求
,应真实、客观,不得标示虚假信息,不得夸大产品的营养作用或其他作用。
。如同时使用外文标示的,其内容应当与中文相对应,外文字号不得大于中文字号。
“方框表”的形式表示(特殊情况除外),方框可为任意尺寸,并与包装的基线垂直,表题为“营养成分表”。
,数值可通过原料计算或产品检测获得。各营养成分的营养素参考值(NRV)见附录A。
,食品企业可根据食品的营养特性、包装面积的大小和形状等因素选择使用其中的一种格式。
。 4强制标示内容
、核心营养素的含量值及其占营养素参考值(NRV)的百分比。当标示其他成分时,应采取适当形式使能量和核心营养素的标示更加醒目。
,在营养成分表中还应标示出该营养成分的含量及其占营养素参考值(NRV)的百分比。
,,在营养成分表中还应标示强化后食品中该营养成分的含量值及其占营养素参考值(NRV)的百分比。
(或)部分氢化油脂时,在营养成分表中还应标示出反式脂肪(酸)的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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