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J/A 0227:2012
奖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使员工明确奖惩考核的标准、依据和方法,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从而更好地规范公司及员工的行为,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为《员工考勤管理制度》、《劳动纪律管理制度》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等的配套文件,对于公司各项业务开展中涉及的重大问题或影响效果在较长时期内存在的行为予以规范。
第三条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理及物质上的满足,又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惩戒的目的在于既要促使员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水准,又要保障公司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全体员工。
第二章分类及奖惩原则
第五条本奖惩管理制度有行为规范类、管理操作类、经济效益类三大类;
第六条奖惩原则分为标准原则、依据原则、及时原则、公开原则、公正原则;
1、标准原则:奖惩的标准是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幅度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
2、依据原则:奖惩的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等;
3、及时原则:为及时的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
4、公开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5、公正原则:为防止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奖惩制度必须公正。
第三章奖励标准
第七条奖励方法有经济奖励、行政奖励和荣誉奖励三种:
1、经济奖励包括加薪、奖金、奖品等;
2、行政奖励包括晋升、扩大职权、参与决策等;
3、荣誉奖励包括嘉奖、记功、记大功、授予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等称号;
以上三种奖励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执行。
第八条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嘉奖,嘉奖通报全公司并一次性奖励50元—200元。
1、工作努力、业务纯熟,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2、领导有方,使主管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3、能及时发现上道工序的不符合品,未造成批量质量问题使正常生产不致受到较大影响者;
4、品行端正,一贯忠于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5、工作表现良好,当月无迟到、早退、旷工及请假者;
6、其他对公司或公众有利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
7、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一定效果者。
第九条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功,记功通报全公司并一次性奖励200元—500元。
1、遇有灾变或意外事故,能够奋不顾身,不避危难,极力抢救并减少公司损失者;
2、检举揭发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为公司挽回形象和损失者;
3、维护公司安全,积极采取措施排除险情,确有实效者;
4、全年累计获嘉奖五次者;
5、连续三年,完成本职工作,无任何劣迹者;
6、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的;
7、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较好效果者。
第十条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大功,记大功在全体员工大会上宣布并一次性奖励500元—1000元。
1、全年累计获记功三次者;
2、全年能超额100%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者。
3、承担巨大风险,挽救公司财产,较第九条第1款表现更为突出者;
4、连续五年,工作业绩突出,并无任何劣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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