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环评证甲字第1006号
马家堡西路南延(春和路-西红门路)道路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二○一零年四月
总论
项目的背景
马家堡西路南延纵穿大兴区、丰台区,位于京开高速公路以东、团河路以西。马家堡西路南延向南与现况东环路接,规划到南六环路北侧,向北可直达城区,进入二环路内,是北京市南部区域重要的南北方向交通通道。
马家堡西路南延(春和路~西红门路)道路工程包括两部分,分别是马家堡西路南延(春和路至西红门路段)以及四环路立交节点改造工程。本项目位于丰台区和大兴区,。道路设计等级为城市主干路,主路设计行车速度60km/h,规划红线55~60m;四环路立交节点改造工程位于丰台区马家堡西路南延与四环路相交处(现况为公益西桥),四环路上跨马家堡西路,。
评价区域环境功能区划
水环境功能区划
评价范围内的现状水体为凤河,根据《北京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307-2005)附录A的北京市五大水系各河流、水库水体功能划分与水质分类,凤河的水体功能为V类水体。
大气环境功能区划
本项目沿线经过的丰台区、大兴区空气质量属于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
声环境功能区划
本项目所在地为丰台区、大兴区,根据《丰台区人民政府关于执行国家<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实施细则的通知》(丰政发[2004]11号),评价范围内拟建项目沿线噪声功能区划为:
(1)丰台区
①1类区:西红门路以南至丰台区界;
②4类区:西红门路两侧50m距离内的区域;拟建的城市主干道路建成通车后两侧一定区域内按4类区进行管理。
(2)大兴区
项目经过区域未划分声环境功能区,按照《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94)、《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规定,并参考“关于公路、铁路(含轻轨)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环境噪声有关问题的通知”(环发[2003]94号),居民区(包括村庄)、文教区等区域执行1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以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的区域执行3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位于交通干线两侧的一定距离内的噪声敏感建筑物执行4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评价范围内的学校等特殊敏感建筑,其室外昼间按60分贝、夜间按50分贝执行。
地下水源保护区
马家堡西路南延(春和路~西红门)路段内的K0+000~K0+800,位于大兴区水厂地下水源保护区的防护区内;由春和路~西红门路段内的K0+800至K1+700段,位于地下水源保护区的补给区内。
评价标准
环境质量标准
(1)空气环境质量标准
项目所在区域的大气环境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2000年修改单二级标准,-1。
-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单位:mg/Nm3
污染物名称
二级标准
1小时平均
日平均
年平均
NO2
CO
10
4
-
PM10
-
(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项目沿线的河流为凤河,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V类标准,-2。
-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限值(节选) 单位:mg/l(pH除外)
序号
项目
标准值
地表水V类
1
pH值
6~9
2
溶解氧
2
3
高锰酸盐指数
15
4
化学需氧量
40
5
五日生化需氧量
10
6
氨氮
7
总磷
8
总氮
9
铜
10
锌
11
氟化物
12
硒
(3)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
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环境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中的Ⅲ类标准,-3。
-3 地下水质量标准(节选) 单位:mg/L(pH值除外)
项目
指标
pH
~
硫酸盐
≤250
氯化物
≤250
总硬度
≤450
亚硝酸盐氮
≤
硝酸盐氮
≤20
溶解性总固体
≤1000
氨氮
≤
(4)声环境
根据《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94)中道路交通干线两侧区域的划分标准、《关于公路、铁路(含轻轨)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的环境噪声有关问题的函》(环发(2003)94号,国家环保总局)》,以及丰台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声环境标准分别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2类、4a类标准。-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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