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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劳动合同只签字】
篇一:非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非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中人网-政策法规 来源:山东工人报 作者:吴春明日期:2023-04-15评论:
0条
关键字: 合同 法人代表 分公司
济南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到人力资源部门备案时,工作人员发现劳动合同文本是该公司人力资源部主任的签字,并加盖公司人力资源部印章。该公司人力资源部主任强调,老板长期在南方公司总部,代签劳动合同是常务副经理转达的老板电话授权,公司人力资源部印章也是
济南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到人力资源部门备案时,工作人员发现劳动合同文本是该公司人力资源部主任的签字,并加盖公司人力资源部印章。该公司人力资源部主任强调,老板长期在南方公司总部,代签劳动合同是常务副经理转达的老板电话授权,公司人力资源部印章也是经公安部门备案刻制的。
劳动部门工作人员在3年多的劳动合同审核备案中发现,类似于该公司的情况还很多,签字、盖章的形式也是五花八门。那么,非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不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呢?
?劳动合同法?第16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生效的条件,即: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这里的用人单位签字盖章假设无特别说明系指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用人单位公章,也就是说,只要具备上述的签字或盖章之一劳动合同即可生效,除此之外的签字盖章是否有效要视具体情况而定。第一种情况,分公司的签字盖章是否有效。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4条规定,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分公司,其主要负责人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加盖分公司公章即为有效;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经过具有法人资格的上级公司授权,其主要负责人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即为有效;如果既未取得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又没有母公司的委托或授权,应当由具有法人资格的上级公司签字盖章。但需要注意的是,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取得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后虽然可作为用人单位行使签订劳动合同的权利,但如果违反相关约定,依然需要由具备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另外,对于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在未获得用人单位授权的情形下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并非必然无效。比方,某知名企业在某地投巨资建设生产基地,根底设施建设施工阶段一般不领取营业执照,但要招用少数管理人员并签订劳动合同,这些劳动者有理由相信与生产基地的主要负责人订立劳动合同合法可信,那么应该认为有效力,否那么,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应当由用人单位承当。
第二种情况,具有法人资格的用人单位,非法定代表人签字是否有效。
非法定代表人经过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在劳动合同书上签字当然有效,前提是,被授权人应当是与本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管理者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应当按厂务公开的形式经过公示。如果代理人没有获得法人代表的授权,是否造成劳动合同必然无效呢??合同法?
第49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表见代理原那么使劳动者相信,如果在劳动合同上签字的人是公司的行政或人事部门的经理或本部门的经理或其他高级职员,劳动者就有理由相信他们在签字前得到过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因此他们在劳动合同上的签字是可靠的,否那么,法律责任应当由用人单位承当。
第三种情况,加盖劳动合同专用章、人力资源部印章等是否有效。
?劳动合同法?第16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合同法?第32条也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
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但对于盖公章、专用章或部门章没有明确限定。笔者认为,劳动合同专用章、人力资源部印章属于内部章,经过用人单位授权,劳动合同书加盖这些印章应当有效,前提是,该印章经过公安机关备案,并按厂务公开的形式经过公示。
按照民法理论,以上两种情况如果未事先公示,签订劳动合同后追认补正,劳动合同也是有效的。篇二:2023年签字劳动合同说明
2023年续签劳动合同说明
劳动合同封面内容填写要求
甲方:中铁一局集团桥梁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职工姓名 合同书编号:职工身份证号码
第1页:甲方〔用人单位〕简况
名称:中铁一局集团桥梁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渭南市西潼路63号 法定代表人:胡文俊
乙方〔劳动者〕自然情况
照片一定要贴上哟!
家庭住址:在农村要求准确到街道门号,在城市里求写到那个小区几号楼几栋几户 联系电话:最好是固定电话或家人不经常变的手机号 第2页合同期限填写要求:
〔两选一填写〕项为本合同期限,取决于你的劳动期限
工作未满5年,填写5年期固定期限合同。合同期自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止。 工作5年以上10年以下职工,填写10年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自2023年7月1至2023年6月30日止
连续在同一单位工作10年及以上人员,填写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自2023年7月1日起。第13页填写要求:乙方签字:必须本人亲自签字方才有效。时间填成2023年7月1日篇三:劳动合同未签字盖章,双倍工资主张应否支持
劳动合同未签字盖章,双倍工资主张应否支持
来源: 河南工人日报 时间:2023-09-12 〔杨学友〕
[案例]2023年3月中旬,职业营销人汪先生入职某酒业集团销售公司任辽西片销售经理,专门负责该地区的某白酒类产品的销售工作。汪先生因多年从事酒类营销工作,经验丰富、客户资源广泛,入职不久就与多家客户达成某品牌酒销售意向书,并促成一笔价款80万元的合同交易。因此公司于4月上旬通过人力资源部专用邮箱向汪先生
〔个人电子邮箱〕发送书面劳动合同的电子文本,该合同就汪先生的工作内容、地点和根本工资、绩效提成、奖金、合同期限、社保待遇等进行约定。其中汪先生的根本工资为3600元。汪先生接到公司发来的电子版书面劳动合同后,对绩效提成、奖金、营销人员纪律制度等局部内容提出具体意见后,返回给公司人力资源部。3日后,公司再次通过人力资源部邮箱,对汪先生提出的意见个别内容字句做了修改并予以解答后,再次发给汪先生,汪先生再次予以回复,意见为“同意〞。至此,双方再未就合同具体条款内容进行协商,公司按照约定,每月向汪先生的银行卡汇入根本工资3600元,绩效奖金及提成每月1000元至6000元不等,并按月为其缴纳了社保金。 2023年10月下旬,公司获得相关证据,证明汪先生在为该公司销售的同时还擅自为另一公司销售某品牌白酒,赚取外快,严重违反公司销售工作制度与相关竞业限制规定,决定辞退汪先生。汪先生虽同意解除聘用关系,但认为双方一直未签订正式的书面劳动合同,公司最低应按本人根本标准支付6个月的双倍工资。公司认为,双方只是未在纸质的书面劳动合同上签字,但电子文本的劳动合同已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确定,并早已实际履行,应视为已经签
订了劳动合同。劳动争议仲裁委审理认为,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虽未签订纸质书面劳动合同,但电子文本劳动合同与纸质书面劳动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双方虽未在该电子文本劳动合同上签字,但该合同已经过双方充分协商,表达的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又不违反法律规定,且予以实际履行,应当是合法有效的。遂作出仲裁裁决,驳回申请人汪先生的仲裁申请。 汪先生不服该仲裁裁决,诉至所在区人民法院。一审法院判决被告该公司不承当支付双倍工资的责任,驳回原告汪先生的诉讼请求。
[说法]数据电子文本的劳动合同是否具有与纸质书面劳动合同同样的法律效力??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证据种类分为八类,其中第
〔五〕项明确规定“电子数据〞系证据之一种。可见,数据电子文本一类的内容与纸质书面材料,只要经查证属实,具有同样的证据效力。特别是在网上办公、电子数据被广泛使用的当下,人们为节省工作时间与效率、资源,电子数据、视听资料早已成为社会交往的重要手段,法律将电子数据定为证据是非常有必要的。
未签字的劳动合同为何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当事人双方所订立的合同虽未签字盖章,但只要一方已经履行了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那么成立并生效。本案,双方之间的电子文本劳动合同不仅经过了双方平等协商,在充分协商的根底上达成一致,而且公司一方按合同约定履行了按月向汪先生支付工资、绩效奖金等主要合同义务,汪先生也同样按约定从事酒类销售工作。那么双方之间的电子文本劳动合同虽未签字,但已经全面实际履行,此种情形下,应视为双方已经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
【篇二:1劳动合同,签还是不签?】
劳动合同,签还是不签?
文/易名獬豸
原载于微信公众号:獬豸学法
小编按:现实中并不是每个用人单位都能照章办事,许多用人单位,尤其是小企业,基于各种原因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妄图逃避法律义务,更有个别劳动者,为了自己方便,不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那么,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行为有啥后果呢?
首先,明晰一下劳动合同的概念。根据?劳动法?第十六条之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劳动者比拟好理解,给用人单位干活的人都属于劳动者。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的内涵比拟丰富,不仅包括日常意义上的各种单位(比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司、工厂等),还包括其他依法成立、具备一定的组织和财产,能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个体组织(如个体工商户)、合伙组织(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及社会团体(如基金会)。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即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供报酬。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双方必须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对双方权利义务作出约定。如果不签,将导致一系列法律后果。
一、 双倍工资的问题
从用人单位的角度来讲,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是法律课以的强制性义务,如果不签,员工可要求用人单位就未签署劳动合同的期间支付双倍工资。同时,法律给予了用人单位一个月的宽限期。也就是说,如果用人单位在员工开始为单位工作一个月之后,还未与员工签劳动合同,那么这一个月宽限期之后,员工每工作一天,单位就需要支付两天的工资。当然,需要作出说明的是,因为不签劳动合同而导致支付双倍工资的情形不是一直持续的,如果不签劳动合同的状态持续了一年以上,那么自动视为双方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般来讲,无固定期限对员工比拟有利,另文详述)。也就是说,因不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最多需要就第二个月至第十二个月这十一个月向员工支付双倍工资。(法条索引:?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等。)
一般来讲,劳动者在职期间是不会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的,一方面可能是因为劳动者自己不知道,另一方面也可能是劳动者揣着明白装糊涂,离职之时或者之后才向单位提出的。从劳动者角度来讲,最好还是不要揣着明白装糊涂,虽然未来可能获得双倍工资,但是你还得考虑这期间需要付出的各种
本钱。综合来看,还是签了比拟好。
二、 社保的问题
有些用人单位不愿意签劳动合同的原因是不愿意给员工缴纳社保(实践中也有不少劳动者自己不愿意缴)。实际上,不签劳动合同并不能免除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的义务,只要事实上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必须要承当相关义务。而事实劳动关系,通常是一件比拟好证明的事情,员工只要拿出工资条、签到表等证明即可。即使用人单位做得很绝,没有工资条,也没有签到表,工资发现金,不给员工任何凭证,员工也可能凭借自己工
作期间留存的证据,甚至证人证言证明事实劳动关系存在。再狠一点,如果员工啥都没找到,法律还规定,“工资支付凭证〞、“招工记录〞以及“考勤表〞等凭证由用人单位承当证明责任。(法条索引:?社会保险法?第十条、第二十三条、第三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三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等。)
顺便说一句,即便是员工自己要求不缴纳社保,用人单位也不能因此免除责任。实践中,某些企业会采取让员工签署一份?声明?之类的东西,声明员工自愿放弃缴纳社保,从笔者查阅到的案例来看,这样的声明并不能产生免除单位缴纳社保的义务。
三、 员工随时可离职,且无需承当任何违约责任
法律对用人单位课以较重的义务,对劳动者相对宽松。假设签署了劳动合同,劳动者需要提前三十日提交离职申请,否那么需要赔偿用人单位的损失。而如果双方之间没有任何书面约束,那么员工随时可以离职,对因此可能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不用负任何违约或者赔偿责任。(法条索引: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四、 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问题
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之一,是单位必须对所谓商业秘密采取了一定的保密措施。而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密条款或者签订专门的保密协议,是对商业秘密采取保密措施的表现形式之一。如果没有签订保密条款或者保密协议,明确保密的范围和法律责任,单位就难以证明哪些属于商业秘密,是否已对其主张的所谓商业秘密采取了保密措施,从而有可能不被认定为商业秘密。这对企业的开展,尤其是高科技企业,是非常不利的。
此外,由于没有书面劳动合同,当然也就无所谓竞业限制了。员工随时带着在原单位学到的本领加盟另一家从事相同业务的单位,直接与原单位展开竞争。原单位对此难有作为,谁让你当初连个劳动合同都舍不得签呢。(索引法条:?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九十条等。)
五、 行政处分
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一经查实,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单位改正,并可以给予罚款的处分。(索引法条:?劳动合同法?第八十条等。)
行政处分这事儿,千万不可小觑,尤其是对有志做大做强的公司来讲。以笔者有限的实务经验来看,不管哪方面的行政处分,都属于运营中的不合规事项,将对企业未来融资、上市等造成不良影响(比方影响公司的声誉和估值)。
以上五条,简单地整理了一下不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能面临的几种法律后果,一方面提醒正在创业或者将要创业的朋友注意相关风险,另一方面,提醒正在求职或者已在职场的朋友注意保护自己的权益,假设老板不愿意签劳动合同,就把这篇文章分享给他看看吧。
声明:
1. 本文的创作过程凝结了小编一点点无差异的人类劳动,欢送分享与转载,转载
请注明出自微信公众号:獬豸学法。
2. 受笔者能力有限,文中观点可能有不尽准确之处,仅供参考。如遇具体问题,请
以专业律师意见为准。
【篇三:劳动者,你的劳动合同签了吗】
劳动者,你的劳动合同签了吗
卢飞律师: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所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不签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同样依据该条款“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以及?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在试用期一个月内订立劳动合同,否那么劳动者可以据此向用人单位请求支付一个月后仍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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