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实验室工作制度医学实验室工作制度
规章制度医院实验室工作制度医学实验室工作制度制度工作实验室医学医院
1.检查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检查目的。
诊断时,查对姓名、编号、临床诊断、检查结果。
3.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其他科室亦应根据上述要求精神,制定本科室工作的查对制度。二十
九、会诊制度
1.凡遇疑难病例,应及时申请会诊。
科间会诊:
由经治医师提出,上级医师同意,填写会诊单。应邀医师一般要在两天内完成,并写会诊记录。如需专科会诊的轻病员,可到专科检查。
3.急诊会诊:
被邀请的职员,必须随请随到。
4.科内会诊:
由经治医师或主治医师提出,科主任召集有关医务职员参加。
5.院内会诊:
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确定会诊时间,通知有关职员参加。一般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医务科要有人参加。
6.院外会诊:
本院一时不能诊治的疑难病例,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与有关单位联系,确定会诊时间。应邀医院应指派科主任或主治医师前往会诊。会诊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必要时,携带病历,陪同病员到院外会诊。也可将病历资料,寄发有关单位,进行书面会诊。
7.科内、院内、院外的集体会诊:
经治医师要具体先容病史,做好会诊前的预备和会诊记录。会诊中,要具体检查,发扬技术***,明确提出会诊意见。主持人要进行小结,认真组织实施。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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