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韶关学院运动会田径竞赛规程
为推动我校群众性体育运动的开展,结合“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开展,使广大学生动员起来,积极锻炼身体,增强体质,促进健康,提高运动技术水平,学校定于2014年11月1日至2日在学校田径场举行“韶关学院第三十四届田径运动会”,具体规程如下:
一、主办单位韶关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体育学院
三、参赛单位
1、甲组:英东生命科学学院、英东农业科学与工程学院、英东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学院、文学院、外语学院、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法学院、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教育学院、美术学院、音乐学院、旅游与地理学院、韶州师范分院、医学院。
2、乙组:社会体育专业以专业为单位(男、女各一队),体育教育专业以班为单位。
四、竞赛分组
男子甲组、女子甲组、男子乙组、女子乙组。
五、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4年11月1日至2日,校本部北区田径场。
六、竞赛项目
1、甲组:
男子: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10米栏、400米栏、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2公斤)、标枪(800克)。
女子: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100米栏、400米栏、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4公斤)、铁饼(1公斤)、标枪(600克)。
2、乙组:
男子: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10米栏、400米栏、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2公斤)、标枪(800克)。
女子: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100米栏、400米栏、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4公斤)、铁饼(1公斤)、标枪(600克)。
七、运动员参赛条件
1、经过全国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后录取的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经医生检查证明身体健康者均可参加。凡参加800米及以上中长跑项目运动员,需出示校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且适宜参加所报项目的比赛,并提供心电图)。
2、运动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据复印件与报名表以及参赛风险告知书同时上交,否则不予以参赛。
八、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14年10月15日前(报送体育馆302办公室陈祚伟老师);
2、报名表:纸质报名表需加盖学院公章;电子报名表发送至sd-tyxy@;
3、报名后一律不得更改、补充和换人,违者取消该成绩。
九、竞赛办法
1、甲组每单位限报运动员30人,男女不限,领队、教练各1人;各比赛项目限报2人,每人限报2项(接力除外),每个接力项目每单位限报1队。
2、乙组每单位限报运动员10人,男女不限,领队、教练各1人;各比赛项目限报2人,每人限报2项(接力除外),每个接力项目每单位限报1队。
3、200米以上径赛项目(含200米)、跨栏、接力项目按初赛成绩录取名次,不再进行决赛;100米项目取初赛成绩前8名进行决赛;田赛的远度项目取前三轮比赛的前八名进行后三轮的决赛;高度项目按最终成绩录取名次。
十、计分方法
1、获得各单项前八名者,分别按9、7、6、5、4、3、2、1计分;取前七名则按9、7、6、5、4、3、2计分,以此类推。
2、接力项目双倍计分。成绩相同,名次并列,得分平均计算;破校运会纪录加9分,超省大学生运动会纪录加18分(在同一比赛项目中,连续打破纪录者,只计一次加分)。
3、甲组设团体总分前八名;乙组设团体总分前三名。团体总分按各参赛单位各项积分排列名次,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积分相等,则破纪录多者列前,如再相等,则按单项第一名多者列前,依此类推。
4、凡代表学校参加广东省教育厅主办的本竞赛年度运动会的甲组运动员,每人奖励5分;同时,所获得前八名运动员的分数,以相关分数一并计入代表团总分(接力名次得分计算方法为:名次得分×2倍÷总人数×参加人数)。
十一、录取名次与奖励
1、甲组各单项均录取前八名,参加人数不足9人时,全部录取;乙组各单项均录取前六名,参加人数不足7人时,全部录取;得分按相应名次计,不足3人报名参赛,该项目不举行比赛;
2、设甲组、乙组团体总分奖。取得甲组团体总分前八名,分别颁发奖匾。乙组团体总分前三名颁发奖状证书。
3、获得单项前三名的运动员颁发奖牌、成绩证书;获得单项第四名至第八名的运动员颁发成绩证书;参加各项目决赛获取前三名的运动员,由裁判员带入赛后管理中心等候颁奖, 其余4、5、6、7、8名运动员,在赛后管理中心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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