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旅游局文件
青旅规划字〔201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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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开展创建
山东省旅游强镇、特色村
和工农业旅游示范点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旅游局:
为大力促进我市乡村旅游和工业旅游又好又快发展,根据省旅游局《关于切实做好2012年度乡村旅游工业旅游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今年将继续开展创建省级旅游强镇、旅游特色村及工农业旅游示范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2年创建目标
拟创建2个省级旅游强镇、4个省级旅游特色村。省级、市级工农业旅游示范点数量视申报情况而定。
二、创建工作要求
乡村旅游及工业旅游创建工作是培育乡村旅游及工业旅游发展主体、夯实全
市发展基础、丰富旅游产品体系的重要举措。各区市要深入发动,周密组织,在总结去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搞好调查研究,摸清底数,将旅游资源相对丰富,发展基础相对良好,符合《山东省工业旅游示范点》、《山东省农业旅游示范点》、《山东省旅游强乡镇》、《山东省旅游特色村》等标准要求的旅游强乡镇、特色村、工农业旅游示范点推荐上来。对于纳入创建的单位,要积极指导,做好扶持和初审工作。
各区市旅游局要充分认识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向分管区、市领导汇报,争取各级政府部门的支持,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大力激发有关乡镇党委、政府的工作积极性和热情,落实创建工作措施,扎实推进创建工作。
三、申报材料上报时间
2012年5月31日前将电子版报送到市旅游局规划处邮箱。
四、申报材料内容
1、旅游强镇、特色村、示范点申请验收报告(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的书面文件);
2、各镇、村、工农业示范点基本情况。要求真实、全面,要突出特色(电子版);
3、各镇、村、示范点初验打分表(电子版)。
附:1、旅游强镇打分表
2、旅游特色村打分表
3、山东省农业旅游示范点检查标准
4、山东省工业旅游示范点检查标准
二○一二年五月二日
联系人:邢春兵联系电话:85912033
电子邮箱:kerry-8@
附件一:
旅游强镇打分表
( )镇打分表
旅游强乡镇标准最高得分为900分,另有加分100分,总计为1000分。审评得分在800分以上,可确认为有申报“山东省旅游强乡镇”的资格。
检查项目
分值
分档计分
镇自检打分
区市打分
验收组打分
4管理机构与保障机制
(190分)
(40分)
20
\\
\\
20
,经常性地协调议事
20
,召开专题会议,就某一具体事项进行协调议事
10
(20分)
\\
\\
20
\\
\\
10
(30分)
,有一定前瞻性,切实可行
\\
\\
30
,符合当地实际,可操作性较强
\\
\\
15
(15分)
\\
\\
\\
(
\\
\\
20
检查项目
分值
分档计分
镇自检打分
区市打分
验收组打分
20分)
,但不固定
\\
\\
15
(20分)
,合作广泛
\\
\\
20
,但合作良好
\\
\\
10
(45分)
10
,围绕主题开展活动
10
,并举办多种旅游活动
5
15
\\
\\
10
\\
\\
10
10
5
5旅游经营与旅游就业(110分)
(30分)
\\
\\
30
\\
\\
25
\\
\\
20
\\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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