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镇党委换届工作实施意见
做好镇党委换届工作实施意见各基层党组织,镇直各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省委《关于认真做好市县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的通知》(苏发14号)、《中共泰州市委关于做好市(区)和乡镇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的实施意见》(泰发8号)、《中共泰州市委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乡镇党委换届工作的通知》(泰办发32号)和《中共**市委关于认真做好乡镇党委换届工作的实施意见》(兴发21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全镇党委换届安排在5月份进行。现就镇党委换届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关于认真做好市县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的通知》(苏发14号)、《中共泰州市委关于做好市(区)和乡镇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的实施意见》(泰发8号)、《中共泰州市委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乡镇党委换届工作的通知》(泰办发32号)和《中共**市委关于认真做好乡镇党委换届工作的实施意见》(兴发21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全镇党委换届安排在5月份进行。现就镇党委换届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全面落实新时期好干部标准,统筹谋划、精心组织、有序推进,绘出思路清措施实的好蓝图,选出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配出结构优功能强的好班子,换出心齐气顺劲足的好面貌,为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顺利完成“十三五”规划、实现全市“奋力超千亿、全面达小康”奋斗目标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镇党委换届的有关政策和规定
(一)党员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结构比例和条件
1、代表名额。按照市委确定的代表名额,我镇党代会代表为69名,各基层党支部的代表名额分配将按党员代表的类型和结构进行分配(附:
代表名额分配表)。
2、代表结构。注重优化代表结构,基层一线代表特别是工人、农民代表比例应在上次党代会的基础上适当提高。同时,一般不与镇人代会代表交叉。代表中领导干部(村党组织书记、单位部门负责人以上干部)一般占50%左右,专业技术人员(初级职称以上)一般占20%左右,先进模范人物(受到镇党委、政府以上表彰的)一般占30%左右;其中,妇女代表比例占16%。
3、代表条件。党代会代表人选应当体现先进性和纯洁性,按照党代会代表任期制要求,注重从模范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具有一定议事能力和联系党员群众能力、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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