犬急性毒性试验体征观察方法犬急毒实验记录
犬急性毒性试验
基本概念:动物一次或24小时内多次给予受试物后,一定时间内所产生的毒性反应。
意义:
阐明受试物的毒性作用和了解其毒性靶器官具有重要意义。
并为长期毒性试验的观察指标及剂量设计提供参考。
一、受试物
二、动物
三、给药途径
四、给药剂量水平
五、观察时间及指标
六、病理学检查
禁止用大动物犬、猴等测定LD50。代之以少量动物作仔细的临床观察,化验检查和病理检查。
犬常用实验方法
1近似致死剂量法(用于非啮齿类动物)
一般采用6只健康动物,犬年龄为4-6月龄。
根据小动物的毒性试验结果,受试物的化学结构和其它有关资料,估计可能引起毒性和死亡的剂量范围。按50%递增法,设计出含数个剂量的剂量序列表。
根据估计,由剂量序列表中找出可能的致死剂量范围,在此范围内,每间隔一个剂量给一只动物,测出最低致死剂量和最高非致死剂量,然后用二者之间的剂量给一只动物。如果该剂量下动物未发生死亡,则该剂量与最低致死剂量之间的范围为近似致死剂量范围;如果该剂量下动物死亡,则该剂量与最高非致死剂量间的范围为近似致死剂量范围。
观察时间及指标
给药后密切观察4-6小时,之后每天观察1-2次,连续观察至少14天。以便能观察到毒性反应出现的时间及恢复时间、动物死亡时间等。
一般指标:外观、行为、对刺激的反应、分泌物、排泄物等。
动物死亡情况:时间、频死期反应等。
动物体重变化。
记录所有死亡情况,出现的症状、严重程度等。
死亡动物检查:试验过程中因濒死而处死的动物、死亡的动物均应该进行大体解剖,实验结束时仍存活的动物应进行大体解剖。
任何组织器官出现体积、颜色、质地等改变时均应记录,并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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