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哲学】戴维森的语言哲学
唐纳德·赫伯特·戴维森(Donald herbert davidson,1917-)是当代美国最重要最活跃的哲学家之一,语言哲学中"实在论"的主要代表人物。他于1917年3月6日出生于美国马萨诸塞州斯普林菲尔德市。1939年在哈佛大学获文学学士学位,1949年获哲学博士学位。他先后在昆斯学院,斯坦福大学,普林斯顿大学,洛克菲勒大学和芝加哥大学任教。1970年他曾在牛津大学主持洛克讲座。
戴维森(davidson)被公认为20世纪下半叶最有影响的哲学家之一,他的名字经常出现在讨论当代哲学的著作中。他作为蒯因的高足,主要研究领域还是语言哲学和心智哲学,但他的学术视野远远超出了以蒯因为代表的分析哲学,为分析哲学近20年的发展注入了活力,开辟了更为广阔的空间。他的论域涉及意义问题,真理问题,指称问题,逻辑问题,不确定性问题,概念相对性问题,怀疑论问题以及隐喻问题等等分析哲学中的经典话题。他对语言哲学的重要贡献在于,他通过把关于语言的问题与关于知识,心智,行动和逻辑的问题交织在一起而给语言哲学注入新的生命,他的语言哲学是与知识,心智,行动和逻辑相结合的,促进了语言哲学的认识论转向。这是一个否定之否定的过程:近代哲学的主题是认识论,到了现代,发生了语言哲学的转向,这应看作是第一个否定,现在又出现了语言哲学的认识论转向,这应是第二次否定。这证明了列宁的观点,他认为整个哲学史就是一个否定之否定的过程。戴维森的一些独创性的观点在英美哲学界造成了深远的影响。这些观点涉及各种话题,诸如真理与意义
的关系,语言与实践的关系,关于研究形而上学的真理方法,等等。他的哲学思想的特点是不同论域的理论一以贯之,相互关联,而不是彼此分离,相互矛盾。他的哲学是一个有机的整体。由于戴维森研究论题的广泛性,使得当今英美哲学家对几乎所有问题的讨论都必须面临戴维森哲学。不仅如此,戴维森哲学的意义甚至不仅限于分析哲学的范围,他所讨论的问题体现了哲学发展的新趋势,美国当代哲学家罗蒂把戴维森哲学看作是当代分析哲学中整体论派与实用主义派的最高发展。
戴维森勤于著述,著作颇丰,主要著作有:《决策》(与苏佩斯,西格尔合著,1957),《词与异义》(与欣梯卡合编,1970),《自然语言的语义学》(与哈曼合编,1972),《语法的逻辑》(与哈曼合编,1975)。此外,其他论著都是以论文形式发表的,主要有:他的成名作《真理与意义》(1967),《论行动和事件》(论文汇编,1980),《对真理和解释的探求》(论文汇编,1984),1984年,在美国拉特哥斯大学召开了"戴维森哲学国际研讨会",会后选编出版了《论戴维森哲学:真理与解释》和《论戴维森哲学:行动与事件》两本会议论文集,其中包括当代著名哲学家蒯因,达梅特,罗蒂等人的论文,当然还包括戴维森本人的几篇论文。 1,真理与意义
真理与意义的关系问题是戴维森哲学的理论出发点。他的成名作《真理与意义》讨论的就是如何用构成真理理论的方式来解决意义理论的问题。由此可见,他是从真理的视阈来看意义问题的。
传统的真理理论要问,真理指的是世界的什么特征。分析哲学家不是这样提出问题,他们所说的真理有特定的含义,并非我们通常所说的那种崇高的
"真理",而是指语句为真的性质或状态。这里的"真理"如同"真值",即逻辑语义学中的语句或真或假的性质或状态。"真值"可能是句子为真,也可能是句子为假,都是真值的含义。真值在逻辑语义学中具有真假两种可能性,理解这一点对理解分析哲学其他话题非常重要。
关于真理与意义的关系问题,戴维森以前的哲学家基本上都认为意义先于真理(真假),都把意义问题看作是语言哲学的中心问题,把意义问题的讨论视为一切研究的前提。弗雷格的意义理论奠定了意义理论在当代哲学中的地位。卡尔纳普继承了维特根斯坦的思想,指出认识论的两个主要问题就是意义问题和证实问题。他们认为意义理论非常重要,意义理论的主
要任务是必须对语句的意义依赖语词的意义的方式做出解释,也就是必须回答这样的问题:一个语句的意义是怎样依赖构成语句的语词的意义的。西方语言学家对此做出了不同的回答,众说纷纭,莫衷一是,诸如指称论,证实论,整体论,行为反映论,用法论,语言行为论等等。概括这些理论,它们对语句意义和语词意义关系的解释方式大体上分为两种:一种是认为,语词的意义决定了语句的意义,这是指称论,观念论以及部分证实论的方式;另一种是认为,语句的意义通过各种逻辑关系取决于语词意义的整体,或者说,根据各组成部分的意义给出在某一无穷集中一切表达式的意义。这主要是整体论,行为反映论,用法论,言语行为论以及部分证实论的方式。迄今为止,第一种方式已经被证明是不可取的,至少它是极不完全的,它没有表明语句的意义如何来自语词的意义。与第一种方式相比,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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