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电网三大保护
井下电网的过电流保护、漏电保护和保护接地是保证煤矿井下电网安全供电三大必不可少的保护,人们已习惯称之为”煤矿井下电网三大保护。
第一节继电保护基础
一、继电保护的任务
(1)发生故障时应自动地、迅速地借助断路器将故障部分从供电系统中切除,以减轻故障的危害,防止事故蔓延。
(2)当设备出现不正常运行状态时,根据运行维护条件(如有无经常值班人员)确定保护是作用于信号还是跳间。
第一节继电保护基础
二、继电保护的组成及工作原理
第一节继电保护基础
三、对继电保护的基本要求
作用于跳闸的继电保护,在技术上有四个基本要求即:快速性、可靠性、选择性、灵敏性。
快速切除故障可以减轻故障的危害程度,加速系统电压的恢复,为电动机自起动创造条件等。故障切除时间等于继电保护动作时间与断路器跳闸时间(包括熄弧时间)之和。对于反应不正常运行状态的保护,一般无需要求迅速,而应按照选择性条件,带延时发出信号。
第一节继电保护基础
保护装置的可靠性是指切断故障的可靠程度,或能分离故障的概率,提高保护装置自身工作的可靠性和增加后备保护是提高继电保护可靠性的两个主要途径。如图3-2所示,当短路时,若断路器因本身失灵或保护拒动而不能跳开,此时断路器的保护应使跳闸,这种作用称为远后备保护。
第一节继电保护基础
是指保护装置对保护范围内故障的反应能力,通常用灵敏系数来衡量。
在进行继电保护整定计算时,常用到最大运行方式和最小运行方式。所谓的最大运行方式和最小运行方式是指在同一点发生同一类型短路,流过某一保护装置的电流达到最大值和最小值的运行方式。
第一节继电保护基础
以上四项是对继电保护的基本要求,是选择设计继电保护的依据。根据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四个基本要求是互相联系而有时又互相矛盾的,故在选用、设计保护装置时,应从全局出发,统一考虑。由于煤矿井下供电的特殊性,在其保护中首先考虑的是快速性和可靠性,然后再考虑选择性和灵敏性。
第二节井下电网过流保护
凡是流过电气设备或线路的电流,如果超过其额定值或允许值,都叫做过电流。
引起过电流的原因很多,如短路、过负荷、电动机单相运转(断相)等。长时间的过电流运行,将导致电气设备与井下电缆的迅速损坏,甚至引发严重的安全事故。
为此,对于电气设备和供电线路都必须设置相应的过流保护,以便能及时地切断故障处的电源,防止事态的恶化。
第二节井下电网过流保护
《煤矿安全规程》第421条规定:“井下高压电动机、动力变压器的高压侧,应有短路、过负荷和欠电压释放保护。井下由中央变电所、移动变电站或配电点引出的馈电线上,应装设短路和过负荷保护装置,或至少装短路保护装置。低压电动机应具备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线的保护及远方控制装置。”
第二节井下电网过流保护
一、短路、过负荷、断相
1、短路
短路是指电流不流经负载,而是两根或三根导线直接短接形成的回路。这是电流很大,可达额定电流的几倍、几十倍,甚至更大,其危害是能够在极短的时间内烧毁电气,引起火灾或引起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短路电流还会产生很大的点动力,使电气设备遭到机械损坏,也会引起电网电压急剧下降,影响电网中的其他用电设备的正常工作。造成短路的主要原因是绝缘受到破坏,因而应加强对电气设备和电缆绝缘的维护和检查,并设置短路保护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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