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钓鱼岛争端
姓名:赵凯伦、李霞、梁敏、
班学超、吕渊聪、李沛燕
班级:法学16-3、16-4
时间:2013-05-27
目录
一:钓鱼岛属于中国的依据
二:钓鱼岛船舰相撞事件
三:日本争夺钓鱼岛的原因
四:中国的态度
五:国民的保钓行动
六:思考
一:1、明、清两朝均将钓鱼岛划归我国海防管辖范围, 进行有效的统治
1562(明嘉靖四十一) 年, 浙江提督胡宗宪编纂的《筹海图编》中的“沿海山沙图”,明确标明了中国福建省罗源县、宁德县沿海各岛, 其中就有“钓鱼屿”、“黄尾山”、“赤屿”等,可见,早在明代钓鱼岛就已作为中国不可分割的领土纳入中国的军事防区, 隶属于福建省行政管制范围。
2、日本、琉球王国的相关史料均证明钓鱼岛属于中国
《钓鱼岛——历史与主权》,[日] 井上清著,贾俊琪、于伟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出版
1972年日本井上清教授在其著作《钓鱼岛:历史与主权》一书中指出:作为一名历史学家, 经过查阅历史文献之后而断定钓鱼岛在日本染指之前并非“无主地”, 而是中国的领土。第三章的标题是“众所周知,钓鱼群岛自明朝以来就是中录也明确记载了钓鱼群岛是中国的领土”, 第五章的标题是“日本的先知者也明确记载了钓鱼群岛是中国领土”,
日本天皇裕仁1945年8月15日向全国广播,接受《波茨坦公告》,向盟军投降声明无条件地废除中日之间签订的一切不平等条约,《马关条约》即行废止。因此,日本签署投降书后就永久的失去了对钓鱼岛的主权。
3、《波茨坦公告》
4、无论从发现占有权、还是从《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以及20世纪60年代以来生效的《大陆架公约》、《海洋法公约》来看,中国对钓鱼岛的主权都是公认的和无可争辩的。
二:1、中日撞船事件
9月7日上午:中国渔船与日本巡逻船在钓鱼岛海域发生相撞
·9月7日下午:我外交部:严重关切中方渔船在钓鱼岛与日船相撞
·9月7日晚间:中方要求日方立即放人放船避免事态升级
·9月8日凌晨:日本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对中国渔船船长实施逮捕
·9月8日:两岸保钓人士拟赴钓鱼岛宣示主权称不能再忍
·9月8日:中国驻日本使馆派员赶赴冲绳县探视中方渔民
·9月8日:外交部部长助理召见日驻华大使提出强烈抗议
·9月8日:日本官房长官就撞船事件呼吁各方冷静对待
·9月9日:日媒曝光中日撞船后逮捕中方船长影像
·9月9日:外交部:日方对中国渔船适用日本法是荒唐的
·9月9日:日方称若船长“认罪”并缴罚款可很快放人
·9月10日:杨洁篪召见日本大使要求日方无条件放人放船
·9月10日晚间:日本法院批准拘留中国船长10天至9月19日
·9月11日凌晨:中方因撞船事件推迟中日东海问题政府间谈判
·9月12日凌晨:国务委员戴秉国紧急召见日驻华大使
·9月12日:外交部:反对日方对我国渔船进行任何形式调查
·9月13日:中国渔船14名船员回国船长仍被日方拘留
·9月13日:外交部再次强烈敦促日方放还被扣中方渔船船长
·9月19日:日方宣布扣押中国渔船船长时间延长10天
·9月20日:外交部称日方必须立即放人否则中方强烈反制
·9月22日:温总理敦促日方立即无条件释放中国船长
·9月24日:冲绳县地方检察厅宣布放还中国渔船船长
·9月25日:我国渔船船长被日方非法扣押17天后回国
2、日本巡逻船冲撞我国渔船
3、“闽晋渔”517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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