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案件审理室先进个人事迹材料
×××同志1994年毕业于甘肃农业大学,参加工作后,在乡镇工作多年,2001年5月调入原×××纪委,2004年3月任案件审理室副主任。十年来一直从事案件监察审理工作。农村出身的他吃苦耐劳,纯朴正直,在本职岗位上,尽心尽责,勤奋努力,严于律己,乐于奉献,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树立了党的忠诚卫士的良好形象,为纪检监察工作和反腐倡廉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坚持原则秉公执纪严审案
十年来,×××同志做到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凭着一股不服输的劲头,认真扎实地工作,正确履行职责,严把案件质量关,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有力地维护了党员的权利和党纪的威严。共参与主审、协审案件78件,处分党员干部96人,参与调查案件135件,共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232万元,其中直接经济损失48万余元。
严格依纪依规审理案件是案件审理工作的根本原则,也是提高案件质量的核心措施。区纪委案件审理室工作人员少,所有立案案件、复审案件都由×××同志负责审理。他始终坚持“二十四字”方针,做好“把关、协调”工作,即:把好案件材料关、事实证据关、定性量纪关、程序关和抓好与有关单位部门的协调工作,严格审查案件材料,审核调查报告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定性是否准确,处理意见是否恰当。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证据不足、事实不清楚、定性不准、量纪不当、手续不全、违反法定程序等问题,及时提出审理建议,当补则补,以高度负责地的态度,认真办好每一起案件。2004年,在审理一公安民警违反社会公德案件过程中,当事人以各种理由为自己辩解,对调查组认定的错误事实拒不承认,孙宝平和其他办案人员历时十多天,调查走访知情人28名,进行详细的谈话了解,锁定了证据,驳回了当事人的无理辩解,使其受到了应有处罚。2006年,
×××镇某村群众集体上访,举报村支书赵某贪污挪用等问题,该村情况复杂,矛盾突出,财务混乱,白条入账现象严重,调查取证工作难度相当大。×××和办案人员吃住在村,历时一个多月,彻查了该村10年账务,对收支条据逐一进行了核对,查实村支书贪污农户上交的宅基款等3000多元、村委会挪用退耕还林补助款10多万元等事实,给予该支书留党察看处分,并督促将挪用的补助款发放给群众,受到了群众一致好评。
对案件的合理分析与准确定性是案件审理工作的关键环节,也是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的重要依托。×××同志经常进行换位思考,站在犯错误人的角度审阅案卷材料,对每一份证据材料认真审核,同时,注重与被调查人做好审理谈话,保障党员和监察对象的民主权利,确保案件定性量纪的准确性,使案件处理得既符合法规,又符合情理。每起案件审理人员拿出初步意见,提交案件协调会议集体审议,形成一致意见后,再报纪委常委会审定,最大限度的防止了错案的发生,提高了案件审理工作质量。他常说:
“我不能因个人的疏忽影响组织形象,给当事人造成伤害”,几年来,经他组织审理的案件,定性量纪准确,程序合法,手续完备,没有一起案件因处理不当引起当事人复议的,受到领导的好评。
对大案要案和疑难案件,他总是设法提前介入,协同办案人员一起熟悉和分析案情,在协助他们审查证据及有关材料的同时,监督案件检查的各个阶段和每个步骤、环节是否严格按照规定操作,确保证据取得的合法性,树立双方共同为案件质量负责的观念,促使办案人员在调查取证时严格遵守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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