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州市XX机械有限公司作业文件
文件编号:JT/C--010 版号:A/0
理化检验规程
批准: 吕春刚
审核: 尹宝永
编制: 邹国臣
受控状态: 分发号:
2006年11月15日发布 2006年11月15日实施
理化检验规程 JT/C--010
1 目的
使公司产品的内存质量(材料元素成分、金相组织、机械性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企业标准/顾客标准(要求)的规定,确保产品质量满足用户的使用要求。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产品的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及热处理件、半成品件、成品件的理化分析、质量指标的检验。
3 理化检验管理
凡适用范围的理化质量指标,均需按规定做理化分析检验,其试样由供货单位或部门提供,理化检验员按规定方法取样进行检验。
理化取样部位、方法按双方技术协定或有关国家标准规定执行。
材料元素(成分)化验:见下表。
材料名称
钢号
分析项目
C
Si
Mn
P
S
Cr
Ti
M。
碳素结构钢
45
﹡
﹡
﹡
﹡
﹡
合金结构钢
20Cr 40Cr
20CrMnTi 20CrM。
﹡
﹡
(﹡)
(﹡)
(﹡)
(﹡)
(﹡)
(﹡)
(﹡)
(﹡)
﹡
﹡
﹡
﹡
碳素工具钢
T8 T10
﹡
滚动轴承钢
GCr15
﹡
﹡
注:符号﹡为必化检项目,(﹡)为需要或顾客要求时化检项目。
检验结果只对试样负责,试样及检验报告单在理化室保存年限为五年,顾客有要求的按其要求保存。理化检验员应对检验结果的准确性负责。
标识及批次确认:理化检验员对所检产品的标识、批次号(含材料炉号)应进行确认,确保其准确便于追溯。
办
理化检验规程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