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本章考情分析
最近3年本章的平均分值为6分,2005年的分值为8分。
2001年、2002年、2004年的简答题来自本章。
2003年
2004年
2005年
单选题
1题1分
1题1分
2题2分
多选题
1题2分
2题4分
判断题
1题1分
1题1分
2题2分
简答题
1题5分
合计
3题4分
3题7分
6题8分
2005年辅导教材的主要变化
删掉了"税务行政处罚、税务行政复议、税务行政诉讼"的全部内容
简化了对"危害税收征管罪"的论述
第一节税务管理
(P415)
(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P416)。
(2)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变更税务登记(P417)。
(3)纳税人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向税务机关申报注销税务登记(P418)。
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登记(P419)。
【例题1】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股份有限公司在申报办理开业税务登记时,应出示的证件和资料有( )。(2001年)
、章程和协议书
【答疑编号1210001: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BC
【例题2】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先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然后向原税务登记管理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2002年)
【答疑编号1210002: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
、凭证管理
(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按规定设置账簿(P420)。
举例:如果一个企业4月1日拿到工商执照,办理开业登记的时间是从领取执照之日起30天内办理,设置账簿的时间是从领取执照之日起15天内设置账簿。
(2)扣缴义务人应当在法定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按照所代扣、代缴的税种,分别设置代扣代缴、代收代缴账簿(P420)。
(3)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报送税务机关备案(P421)。
举例:设置账簿是从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5天内设置账簿,将财务会计制度到税务机关备案的时间是从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的15天。
(4)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及其他纳税资料的保管期限为10年(P421)。
【例题】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报送税务机关备案。该法定期限为( )。(2001年)
【答疑编号1210003:针对该题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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