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为规范本厂IQC的作业方式,提高IQC的作业水平,特制定。
适用范围:
本厂IQC作业人员。
作业细则:
准备工作:
根据供方的(送货单)上之品名、客户,准备相关检验标准及样板。
查阅之前的品质历史档案,避免在检验中漏检或错判曾经发现过的品质问题。
检验过程:
抽样标准:采用MIL-STD-105E Ⅱ一次正常抽样计划,具体抽样规定参照“产品抽样检验规定”执行。
检验步骤: 包装检验→外观检验→尺寸/性能检验→实配检验
检验项目与判定标准:参照“进料检验规范”与“品质判定基准”进行检验判定。
进料试喷要求:
每批料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必须按具体的加工要求进行试喷5-10PCS,试喷后检查有无料件的原因引起的油污、白点等其它品质问题。
检验时,有些来料缺陷不能直接判定时,须将该缺陷产品根据加工要求进行试喷判定。
检验结果判定标识:
抽检后,须在抽样箱上贴上蓝色“QC抽检箱”标签。
如果检验结果判定为合格时,在该批料件适当位置贴一张绿色“合格”标签,标签上需详细写清品名、客户、批量/箱数、进料日期、检验日期、检验员、检验结果等
,并在供方(送货单)备注栏注明“检验合格”字样。
如果检验结果判定为不合格时,则在该批料件适当位置贴一张红色“不合格”标签,标签需详细写清品名、客户、批量/箱数、进料日期、检验日期、检验员、检验不良原因等,并在供方(送货单)备注栏注明“检验不合格”字样。
异常处理方式:
抽检不合格时,IQC需开立进料(品质异常报告)与不良样品一并交于品质组长或主管进行审核判定,在必要时交经理进行审批。
IQC需及时追踪进料(品质异常报告)的判定结果,根据判定之结果执行相应之处置。
如果不合格品最终判定结果为“特采”或特采由我司代“挑选、返修”处理时,则在该批不合格标签和外箱明细表上加盖红色“特采”印章及代处理之“挑选、返修”印章,并填写进料(品质异常处理单)通知生产部门。
如果不合格品判审结果为“退货”时,则在该批外箱标签和外箱明细上加盖红色“退货”印章,并通知仓库作退货准备。
品质异常代处理过程:
IQC将需要代处理之事项详细填写在(品质异常处理单)上,并将所抽检的不良样品贴板一并交给生产部,生产部根据样品进行处理,处理后之不良数量填写到代处理相应栏目内。
IQC根据(品质异常处理单)上之不良数量进行抽检确认,确认无良品时,IQC通知仓管作退货处理。
特殊情况
如果由于紧急情况需生产该料件,IQC来不急检验的情况下,由计划部填写(紧急放行通知单)通知品质主管或经理,经品质主管或经理同意后
方可执行。
对于紧急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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