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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在中国论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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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在中国论文.doc福尔摩斯在中国论文
“福尔摩斯”这个名字,在中文世界中至今家喻户晓。一般华人读者恐怕早已忘了这位英国大侦探的原名Sherlock Holmes (当年哪一位始作甬的译者把Holmes中的“霍”音译成“福”,也有待语言学家考证)。学术界研究福尔摩斯的人也不多,我在此首先要推荐学界里面研究这个问题的几位学者:一位是我在哈佛大学的同学金介甫教授(Jeffery Kinkley),他在2000年出版的英文书Chinese Justice, The Fiction中的第三章1,就专门研究福尔摩斯和他的模仿者,可以说是在英文的学术著作里面,对这个问题探讨得最全面的了。另外一位是香港中文大学的孔慧怡(Eva Hung)女士, in ayrice Leblanc),后者的二流侦探小说《亚森罗苹探案》亦轰动异常8(见后文)。我最近参阅施蛰存先生编的《中国近代文学大系》的翻译卷二册,内中所选的作品至少一半是侦探小说,当然尤以福尔摩斯探案最多。
柯南·道尔之写侦探小说,目的就是赚钱,换言之,他走的就是通俗路线。他的第一本探案《血字的研究》起先被伦敦的一家出版商拒绝,后来一位美国的出版商到英国求才,请了他和王尔德(Oscar an in)研究波特莱尔(Charles Baudelaire)和资本主义都市文化的方法启发。
然而,柯南·道尔小说中福尔摩斯所居住的都市是伦敦,不是上海,也不是波特莱尔的巴黎。伦敦和巴黎不同,所以本雅明谈到波特莱尔翻译爱伦坡的侦探小说,也从巴黎扯到伦敦,他甚至说伦敦的雾为侦探故事提供了一个好背景。他又提出爱伦坡的一篇小说叫作《群众中的一个人》,里面讲到叙事者坐在街上看一个人,好象要犯罪,就跟着这个人后面观察,直到这个人在群众中消失,却没有发生什么事。22这个故事恰好印证了本雅明所谓的“都市漫游者”和街上的“群众”(croarket),都描写得十分仔细。程小青从来没有出过国,当然也从来没有到过伦敦,他为什么把这个大英帝国的首都地图研究得如此仔细?原因是什么?除了增加写实效果外,是否还有其他因素?是否可以引伸证明他心里已被大英帝国所殖民?
三、中国的福尔摩斯
为了推敲这个“后殖民”理论引发出来的问题,我们还须要参照程小青的另一系列而且篇幅更多的《霍桑探案》27。他似乎觉得仅仅假造福尔摩斯的故事还不够,一定要创出一个中国福尔摩斯出来,霍桑(原名霍森)这个人物因而出笼。此时(约1920年代)程小青早已小有名声,霍桑小说的出现,使他更加名声大噪。妙的是不久霍桑也遇到了他的对手
——“东方亚森罗苹”鲁平,是另一位才子孙了红写的28。于是这场“龙虎斗”真的在中国通俗文学的领域中展开了。
此处我不拟多谈孙了红创出来的鲁平——他是一个侠盗,出没在都市和城乡之中——而想继续追踪霍桑,为的是要把霍桑和他的原型福尔摩斯作个比较。
我们从霍桑的一篇探案《血手印》(名字似乎在模仿道尔的A Study in Scarlet)中可以看出:霍桑身高五尺九寸(福尔摩斯则身高六尺),体重一百六十磅,他住在上海爱文路七十七号(今北京西路),而他的朋友包朗则已结婚,是个作家,偶尔也拉小提琴,但不吸吗啡。二人共通的特色都十分爱国,甚至连抽烟都用国货(黄金龙牌)。二人的正义感极强,反对迷信,但霍桑更揭橥一种道德和人情更高于法律的中国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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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传人小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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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7-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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