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沟矿职工医院医疗纠纷应急处置预案
一、总则
:正确处理医疗纠纷,有效控制和打击“医闹”,维护患者的合理诉求和保护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机构正常工作秩序,保障医疗安全,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由于医疗纠纷导致的群体性事件。
:依据我国《侵权责任法》;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卫生部、公安部通告;嘉兴市政府的相关文件规定。
:医疗纠纷是指患者及家属就医疗机构对患者进行诊治过程中的最终医疗结果不能接受,由此而产生的纠纷。“医闹”是指患者及其亲属,或社会其他无关人员为达到某种目的,有组织、有预谋的利用医疗纠纷和当事人的过激情绪,人为制造群体事件,激化医患矛盾,扩大事态,用极端手段要挟医院,以图从中谋利的非法行为。本预案涉及医疗纠纷(包含医闹)是指患方拒不依照正常程序、不通过正常渠道解决矛盾,以各种非正常行为严重影响医疗机构正常医疗秩序,甚至非法组织、策划、煽动、纠集社会闲散人员或患者亲属在医疗机构内寻衅滋事的各种非法行为。
非法行医与利用医疗犯罪等非医疗纠纷不在此列。
:本预案适用于人为利用医疗纠纷,以获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以极端手段自发或被无关人员有预谋利用和煽动医患双方对抗情绪,导致纠纷矛盾升级,影响医疗机构正常工作秩序,造成恶劣影响和不良后果,甚至可能形成群体性事件的“医闹”行为。
:有效预防,分级负责,妥善处理,化解矛盾,防止激化,快速平息,打击主要闹事人员。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医院处置医疗纠纷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作为负责处置医疗纠纷应急指挥机构。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医务科、门诊部、护理部、保卫科、医患关系办公室、大内科、大外科。主要职责有四个方面:
“医闹”苗头,立即组织好调查、核实医疗纠纷发生的原因和性质,判断是单纯医疗纠纷还是有组织的“医闹”行为,并及时组织专门讨论,形成相应结论上报医院领导。
,可能形成的规模,表现的行为方式,蔓延发展及事态扩大的可能趋势,同时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在第一时间内进行有效的协商调解和处置工作,避免医疗纠纷事态进一步扩大。
,并向患者通报、解释有关情况,负责组织有关专家对医疗纠纷进行分析、评估。对医院内部处置无效、事件有可能升级的医疗纠纷(医闹)行为提出进一步处理意见并向市卫生局报告。
、尸检机构、尸体保存机构的工作,建立健全医疗机构内部保卫组织,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医疗机构内部治安应急预案。
:根据卫生部、公安部的通告,维护医院正常的医疗工作秩序,切实保护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患者的合法权益,保证医疗机构内部的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对劝说无效,仍严重影响医疗机构正常医疗秩序的各种行为采取有效的强制措施,对组织“医闹”的首要人员要尽快抽调警力,运用专业手段侦察、取证、并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有关法规对蓄意闹事的各种行为进行认定并严肃依法处理。
、村委会:限制群体集结、上访,对医疗纠纷当事人,作好疏导、劝说工作,协助医院处理医疗纠纷。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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