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文化建设经验交流材料
法治文化建设经验交流材料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建立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完善信访制度,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工件体系,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这一重要论述对做好新时期的人民调解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近年来,我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创新体制机制,创新方法举措,勇于破解难题,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高淳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全区连续5年获江苏省“平安创建”先进区称号,全区连续9年进京上访零登记。区大调解中心先后获南京市“三争一创”先进集体、区先进集体称号。全区社会持续保持平稳向好,重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成效显著,大调解工作规范化水平有了显著提升。
一、以区、镇大调解接待窗口为平台,进一步拓展民意表达平台
一是坚持党政领导定期接待制度,每周定期受理协调群众反映的问题,对重大矛盾纠纷实行领导包案。
二是着力加强区大调解机构建设。区大调解中心确定为司法局内设事业机构,实行实体化运作。强化对镇、村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指导。
三是完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制度,对重大矛盾纠纷采取听证制。
四是加强矛盾纠纷信息化建设。建设和完善区、镇矛盾纠纷信息化预警,进一步提高纠纷接待、受理化解的工作效率。
二、整合工作资源,进一步提高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的能力
一是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做到一般纠纷不出村、较大矛盾不出镇、重大矛盾不出区。
二是深化对接工作。在诉调对接、公调对接、检调对接的基础上,主动与信访、劳动、法制等部门对接,实行多部门联动化解工作机制,制定出台了《高淳区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各部门工作要求和职责、流程。
三是充分发挥部门的职能作用。做到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切实做到谁主管、谁负责,谁承担相应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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