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常德银锭
清代用银,正如彭信威《中国货币史》所说,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最初的一百年,专用以“两”为计算单位的银锭;第二阶段是嘉庆以后的八九十年间,流入中国的外国银元成为一种被认可的选用货币;第三阶段,即清光绪及其后,中国机制银元,并赋于法偿资格。无论在什么阶段,银锭的使用事实上始终没有退出流通领域,尤其在第一、二阶段上。常德系湘西北门户。清代设“常德府”,下辖武陵、桃源、龙阳、沅江四县。府治在武陵。清代常德商品经济十分发达,用银极为广泛。据笔者收藏及资料,常德银锭有武陵县银锭(谈应来藏,图1),,重331克。桃源县李源茂银锭(图2),,重391克。龙阳(汉寿)县李源茂银锭(图3),,重379克。此外,常德还有一种特制的银两叫“铅丝银”,一般重65克(图4)。上述银锭,灰褐色包浆,色泽温润自然。锭底及周边有蜂窝孔和水波纹,蜂窝孔深浅不一。锭面铭文为阳文戳记,字体清晰。从“武陵县”三字铭文看,这枚银锭应是当年武陵县政府铸造的库银。
据考证,清代银锭铭文相当复杂,没有一定的定式。总的说来,它可分官银和商银两种。官银比较注重纪年,商银则比较注意商号(钱庄、银庄、票号、炉房等)名称。无论官银还是商银,它们的铭文都是以类似盖印章的方式敲击上去的。清代银锭铭文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言简意赅。最基本的内容包括:纪年
+地名+发行机构+工匠名。当然,不同地区、不同铸造机构,在银锭铭文内容上或增或删。有的只有发行机构、地名、人名等,有的甚至只有地名,银匠姓名或有或无,武陵县银锭就是如此。
清代流行“大数用银,小数用钱”。常德各县大宗交易,还粮纳税,买田置业,一般都使用银两。康熙三十九年(1700年),。康熙五十年(1711年),常德府民更屯丁共36457人,,其中武陵县(常德),。白银作为主要货币流通。因此,常德铸锭盛行。铸造银锭主要依靠炉房。炉房即银炉。除官府铸造银锭外,民间的钱庄、银号、银行、票号等金融机构也铸造银锭。所以,铸造银锭的银炉有官营和私营之分。官设银炉多附设于藩库、关局、官银号等机构内。民间熔铸银两的机构主要有银炉和炉房。它们受银号、钱庄、票庄、银行或个人的委托而铸造。晚清,法令渐弛,各地私自开设的银炉被称为“私炉”,官方也不加取缔。凡新开银炉都需有殷实商号10余家出具保结,到公估局核准后才能开炉熔铸。
光绪年间,常德钱业商人自行开设银炉铸造或销毁省平银,以张祥顺、陈双盛两家最著名。银炉铸银锭都印招牌,以示负责。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二月,桃源县左思源在县城南街开设左义兴银号。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二月,桃源县周天祥在县城南街开设周利兴银号。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十月,裕通源、德裕福、裕恒益、周丰成、义源泰、同升恒6家银号,在常德均设有支店。营业主皆为江西人,每家总店资本约500-600万两。清光绪末年,金生茂、饶晋中、席茂顺钱号从江西丰城迁来龙阳(汉寿)开业,兼营熔铸银锭。随后,有同福、同丰、老同丰、老凤祥、老舟凤、老宝华、老同和、天源兴、谭宝华、饶顺丰、李庆和、唐宝成、龚茂顺13家银炉,先后从江西迁到龙阳(汉寿)熔铸金、银锭,经营加工金银首饰,人称“江西帮”。
清代银锭的名称相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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