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蒙西高新技术集团有限公司文件
INNER MONGOLIA MENGXI HIGH-TECH GROUP C O., LTD.
蒙西集司发[2001]47号签发人:刘埃林
关于印发《蒙西高新技术集团
公司车辆及费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集团各成员企业、公司各职能部门:
蒙西高新技术集团公司车辆及费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集团公司党委2001年12月19日第8次党委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
集团公司党政工作部会同公司有关部门抓紧做好小车队组建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尽快制订用车收费标准。各成员企业也要积极配合,保证公务用车辆于12月31日前集中到集团小车队,以确保《办法》的如期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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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蒙西高新技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OO一年十二月十九日
主题词:车辆管理费用办法通知
抄报:董事长
抄送:总裁、副总裁,监事会主席,党委书记、副书记、
党委委员
集团公司党政工作部 2001年12月19日印发
共印38份
蒙西高新技术集团公司车辆及费用管理办法
为了便于集团内公务用车辆的集中管理、统一调度,降低车辆耗费,提高工作效率,保证领导和集团控股、参股、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各成员企业)及部门公务用车需要,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车辆管理机构及管理范围
(一)集团公司成立小车队,负责集团公司及各成员企业(不包括乌海地区外的成员企业,下同)公务用车辆的统一调度。集团内各成员企业不再设立小车队。
(二)集团公司小车队隶属于集团公司党政工作部。
(三)集团内各成员企业现有的公务用车辆(含客货车)均移交集团公司小车队集中管理,但暂不办理资产转移手续,其折旧费由车辆所属单位与集团公司统一结算。
二、集团公司领导及部门领导公务用车
(一)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总裁由公司配专车及专车司机,专车司机由集团公司党政工作部归口管理。
(二)具备借款购车条件而未购车领导及其它职级的公司领导用车,统一由小车队派车。
(三)集团公司及各成员企业部门领导在一般情况下,不安排公务用车。若确属工作需要,情况特殊,方可由小车队派车。
三、车辆交通费的核定
(一)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总裁车辆交通费(以下简称交通费)不受区域、距离限制,实报实销;
(二)集团公司正科级以上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集团各成员企业相当于集团公司上述职级的中高级管理人员及各部门交通费每年初由所在单位核定。
(三)交通费的使用范围为中西部地区,包括东至乌兰察布盟,西到阿拉善盟;南到宁夏和陕西榆林地区。此区间的火车票、汽车票(含出租车票)及领导私人车、部门用车辆所发生的费用均在核定的交通费内报销。
(四)个人和部门核定的交通费包干使用。年终,个人交通费结余留归个人,部门结余留归部门支配,超支不补。
(五)部门核定的交通费由部门领导负责调配,但部门领导个人(已享受核定交通费者)不得占用部门交通费。
(六)给已购车领导核定的交通费内包含车辆维修、保养、保险、养路、油耗、过路、过桥等费用,所在单位不再另外承担上述费用。
(七)集团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集团各成员企业相应职级的中高级管理人员)交通费核定标准:
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裁、;
集团公司副总师、总裁助理、监事会主席、工会主席级每人每年核定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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