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货膨胀目标制实践经验的国际考察论文.doc通货膨胀目标制实践经验的国际考察论文
摘要:作为一种新型的货币政策制度框架,标准型通货膨胀目标制在全球的中央银行中已经获得了一定的认同。然而迄今为止,我们还缺乏一个对目前大量的通货膨胀目标制实践经验进行简洁而全面的概括,借以对货币政策的实践和通货膨胀目标钉住者的前景展望提供相应指南。而这种指南之所以必要,是因为队伍不断庞大的发展中国家和新兴市场经济体正在考虑是否采纳通货膨胀目标制。借鉴标准型通货膨胀目标制国家在控制通货膨胀过程中所积累的经验,探讨通货膨胀目标制国家面临的主要问题、发展趋势、政策实践,其目的是为了从国家的角度来思考是否应该采纳通货膨胀目标制;而对于已经实施通货膨胀目标制的国家,则要考虑如何健全这一制度框架。
关键词:标准型通货膨胀目标制;透明度;责任性
,对目标的偏离是由内部和外部冲击共同引起的。最为常见的冲击是因投资者对新兴市场风险预期的改变而引起的资本流动;世界原油价格的变动同样在两个时段内成为主要的诱因。而国内的冲击包括了财政和货币政策的变动、国内食品供应的调整以及一些国家特殊的发展阶段。
所有这些偏离均导致汇率的大幅动荡,包括贬值、升值,以及这些国家对经常账户和资本账户开放程度的调整。
可是,没有一个国家因此而摒弃通货膨胀目标制,并且对偏离目标进行相应的制度性调整也极其有限。一些严重的冲击和目标偏离,的确会影响到货币制度框架的公信力,但是没有一个国家因此放弃对通货膨胀目标的承诺,框架的调整也主要是针对目标值本身。
处于反通胀阶段的国家往往借助于实际通胀低于目标的有利时机,加速向长期目标比率趋近。为了使通货膨胀回复至事先设计好的路径,当局一般会将未来通货膨胀的运行轨道下移到原计划水平之下,而不是放松货币政策。
在这些时段内,有限地使用免责条款来说明通货膨胀目标制并未发挥出重要的作用。当通货膨胀低于目标区间时,捷克央行并未援用免责条款。而且,南非于1999年开始打算引入免责条款,但是在实际通胀高于目标区间的2002-2003年间,却放弃了这一条款。
由于财政部门和货币部门缺乏强有力的合作,这一因素在一些偏离目标区间的时段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在以色列和波兰,由于财政的恣意妄为使之成为通货膨胀偏离目标的负动力,从而导致了货币当局必须收紧货币政策;而中央银行只有在财政当局配合的情况下才有可能收紧货币政策。可是,货币政策收紧却增大了财政当局的压力,导致财政当局必须放松财政政策。所有这一切都发生在公众意见与当局严重不符的背景下,其后果造成政策公信力逐渐被削弱。波兰的中央银行是高度自治的,甚至具有货币政策目标的独立性。相反,以色列则由政府宣布通货膨胀目标,但是对物价稳定的承诺并未受到中央银行法的保护。捷克政府和中央银行在加入欧盟的大背景下,就长期货币战略达成一致意见。而良好的协调能够限制偏离目标所产生的不利影响,捷克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最后,对于个案的研究显示,中央银行所负责的通货膨胀目标采用两种截然不同的计量口径。由于食品价格的大幅波动,捷克钉住的目标从核心通货膨胀转换为标题CPI通货膨胀。巴西则采用了另一种方法,定义调整后的通货膨胀目标,而这一指标有效地剔除了一些惯性的影响(主要源于滞后的通货膨胀以及受管制的价格干扰)。由于控制了这两个外生于货币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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