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银领班(主管)、收银员、仓管员
奖金评定细则(试行)
为了提高收银队伍素质、加强收银队伍的建设和管理,根据《收银管理暂行办法》,收银人员、仓管员奖金的一半由财务部来评定,制定收银人员、仓管员奖金评定细则。
一、评定范围
目前,各门店收银员、仓管员奖金的总额是0~200元,收银领班、主管的奖金是0~300元,在保持奖金总额不变的前提下,门店、财务部各对奖金的一半(50%)进行评定,即门店、财务部对收银员、仓管员奖金的评定范围是0~100元,收银领班、主管的奖金评定范围是0~150元。
二、评定方法
由财务部评定的奖金为“财务奖金”,由门店评定的奖金为“门店奖金”,在工资表上单列。每月5日前由财务部根据收银员、仓管员、收银领班(主管)平时考评情况评定,评定结果以书面、电子邮件形式通报各门店,作为人资专员在做工资时填报收银、仓管人员“财务奖金”的依据,财务人员在核发员工工资时予以审核。
平时考评即通过平时财务人员检查发现的问题和核单下达的问题,到月底进行统计。收银领班(主管)每月问题差错不超过2个,收银员每月问题差错不超过3个,仓管员每月问题差错不超过2个,收银领班(主管)、收银员和仓管员当月问题差错每超过1个,财务部评定的奖金总额减少5元-10元。
三、说明
各门店应将当月收银人员、仓管员奖金评定总额告之财务部,如有变化,财务部评定的“财务奖金”也作相应调整。
附:《收银领班(主管)、收银员和仓管员平时考评标准》
收银领班(主管)、收银员和仓管员平时考评标准
有下列现象之一,经检查或发现,算一个问题
1、领班(主管):
对下属传输不良思想,影响收银工作;
未及时处理当天出现的问题;
未及时传达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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