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金奉祥珠宝有限公司
车辆管理制度文件
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地开展工作,提高办事效率和车辆的合理利用率,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车辆日常管理
车辆日常管理由行政后勤部负责。
1、使用者出车前
1)按照技术规程启动车辆,并查、听声音是否正常;
2)车辆发动后,各种仪表(示数)、指示灯工作情况必须正常;
3)检查灯光、水箱、电瓶、制动、各项操纵等有关安全部件;
4)看整车是否有损伤痕迹。
2、使用者收车后
1)清洁车辆;检查车容车貌,将车停放在有停车场的固定车位,保证车辆安全。
2)停车后拉紧手制动器,加防盗锁,检查轮胎气压及各部件是否齐全、完好,关门上锁离开。
3、车辆保养修理
要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发现问题,反应敏捷,处理及时。
车辆需维修的,使用者必须先认真检查发生的故障,初步判断故障发生部位,并如实向行政后勤部报告,由行政后勤部向总经办报批同意后,方可修车,换下的旧零件须带回验收。车辆外出途中需要修理的,经随车领导同意后报行政后勤部批准后前往修理,修理报销凭证需随车人员签字证明,上报财务部审批后,方准报销。
车辆必须到指定修理厂进行维修。未经批准擅自进行修车、购置零配件或在非指定的厂家修车,其费用不得报销。
车辆维修时必须通过三家修理厂打价而定。要以“价格合理、质量保障、时间快捷”为原则。
二、车辆使用范围
公司领导因公用车;
集体参加各种会议、参观学习;
各部门行政业务用车;
接待用车;
经总经办审批同意的其他用车。
三、用车规定
各部门因业务需要用车时,用车人必须提前一天填写“出车审批单”,经使用部门负责人和行政后勤部报总经理审批;
车辆不够安排时,原则上是“先远后近,先急后缓,先主后次”相结合而定;
用车人办事的方向路线,地点相同或比较接近时,尽量采取一车多人办事,以减少浪费;
有驾驶证且能够独立驾驶车辆的用车人,在用车过程中,不能擅自跟当天驾驶人要车驾驶,特殊情况确需自己驾驶车辆时,必须经行政后勤部报总经理批准;
驾驶人凭经批准的“出车审批单”出车,无出车审批单,驾驶人不能出车(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除外);
驾驶人因急事临时外出,来不及凭“出车审批单”出车的,应第一时间打电话告知行政人事部,并于回来后,马上补办出车手续,否则,当违纪处理;
每次出车完毕后驾驶员需把出车审批单上交给行政后勤部进行登记。
严禁公车私用。
四、车辆费用管理
公务车油料、过路费、维修费、保养等汽车产生的相关费用以凭证实报实销
五、违规与事故处理
,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
(1)无照驾驶。
(2)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其罚款由驾驶人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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