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探讨王世贞“格调说”之“格”———王世贞诗文创作理论研究之一岳智宇(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县海安县交通运输局江苏南通 226600)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6 -026X (2013) 09 -0000 -01 王世贞认为“诗之所谓格者, 若器之有格也, 又止也, 言物至此而止也”①, 又说“格者, 才之御也”②, “大较气完而辞畅, 出之自才止之自格”③, 这里的“格”是一系列的规范, 它的作用是约束“才”, 而“才”驾驭“气”与“辞”, 三方流动起来, 流于笔端, 便成其为诗文。“格”的地位是很重要的。王世贞说: “吏部选人, 非用公者。晩也, 公固自疑于格也。甚矣,格之能困天下材。”④吏部选拔人才, 但是陆子韶没有被选中, 为什么呢? 因为陆子韶诗文的不合“格”, 这里的“格”应该不是格律声调、修辞的意思, 而是更高一层的品味、气质、风格的意义, 是“隐含作者”的“格”, 是“诗人文人之格”, 即陆子韶所主的风格不合吏部官员的品味, 而当时吏部官员的品味应是王世贞所推崇的古体诗当高古古雅含蓄不露, 近体诗还要求雄浑深沉以及精严高秀。“格”的地位如此重要, “格”确乎是起到了约束、限制、规范“才”的作用。所以王世贞十分推崇赞赏那些合乎“格”的人, 他说当自己统领治理魏郡兵马的时候, 在诸多晚生后学中尤其喜爱魏懋权, 此生“所为文义, 奇甚。然不能頫就格而又善诗。先后奏余诗数章, 徃徃有少陵氏风, 余异之。”⑤魏懋权这个人, 不会为了押韵合乎格律而凑字数, 他的文章不仅合乎“格”的要求, 而且文采斐然、气质不凡, 很有杜少陵沉郁顿挫的风格,与陆子韶的文风迥然不同, 为弇州欣赏。“格”俨然惺惺惜惺惺的介质了, 没有对“格”的认同, 难以产生共鸣, 它是一种标准、一种参考,不仅抑才, 也旺才。“格”的内涵是很丰富的。王世贞说张左虞集中最后一卷极具“清新丽雅之致, 句字有力, 格韵不凡而忘其谁作”。⑥一开始认为张左虞不善作诗, 可是当此人死去之后, 得其诗集细读, 才发现张左虞诗的不一般, 他的诗作很有自己的一套艺术特色, 不仅风格上有清新雅丽之美, 句法字法运用合适, 在格律声韵上也很是严谨, 王世贞不禁失声而泣, 无限慨叹。这里的“格”应指格律声韵之意。王世贞认为拟古乐府诗, 譬如枟郊祀枠、枟房中枠, “须极古雅, 发以峭峻。”⑦写古乐府, 就要力求写出它古朴雅致, 并且要风骨峭峻, 语言刚健有力, 因为这些都是诸如枟郊祀枠、枟房中枠这一类古乐府特有的风格特色, 创作的时候是要予以忠实表现的。这里的“格”应指各体诗文艺术上“应有特色”之意。“格韵”可破。在主张严格师法以合乎“格”标准的同时, 王世贞允许破“格韵”以免以文害意。他说: “夫常格, 非所以待非常之人”⑧, 对非常之人可以允许“破格”。那么什么样的人是非常之人呢? 譬如高季迪“虽格调小降, 其才情足以掩带一代, 或可加益”⑨, 非常之人必具非常之才情,因为“格”足以御“才”, 所以对这类人, 可以降格以突出其才情。因而王世贞又说: “先生诗富才情, 格不必尽古。”⑩以“格”御“才”是为了避免“才”的飘扬, 但是如果因此“御”而伤了“情”, 宁可降“格”以就“情”, 不过, “情”易散漫, 破“格”就“情”也有条件,便是“情景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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