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航2011-2012年度学院升旗安排
学院名称
升旗安排
化学与环境学院
第一学期第1周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第一学期第2周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第一学期第3~4周
自动化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
第一学期第5~6周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第一学期第7~8周
航空科学与工程学院
第一学期第9~10周
计算机学院
第一学期第11~12周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学院
第一学期第13~14周
经济管理学院
第一学期第15~16周
数学与系统科学学院
第一学期第17周
生物与医学工程学院
第二学期第1周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第二学期第2周
外国语学院
第二学期第3周
交通科学与工程学院
第二学期第4~5周
可靠性与系统工程学院
第二学期第6周
宇航学院
第二学期第7~8周
飞行学院
第二学期第9周
仪器科学与光电工程学院
第二学期第10~11周
物理科学与核能工程学院
第二学期第12周
法学院
第二学期第13周
软件学院
第二学期第14周
高等工程学院
第二学期第15周
中法工程师学院
第二学期第16周
新媒体艺术与设计学院
第二学期第17周
说明:
每周二至周六升旗,周日不升旗,周一升降旗由国旗护卫队进行,周一早上各学院组织观摩学习;
升降旗时间:
夏季学期:升旗:6:30 降旗:18:00
冬季学期:升旗:7:00 降旗:17:30
升旗要升至旗杆顶,同时将绳子系牢,防止国旗滑落;
如遇大风、降雨天气,注意及时降旗。
有关升旗详细管理办法见《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关于升国旗的管理办法》(见附件一)
请相关学院组织部长于升旗前一周将安排表将电子版安排表发送至twzzb_buaa@。(见附件二)
联系人:宋熙煜 **********
附件一: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关于升国旗的管理办法
48B第一章总则
为维护国家的尊严,维护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的形象,发扬爱国主义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制定此管理规定。
本规定中包含的升国旗包括:主楼广场的升旗。
我国的国旗是五星红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和标志。每个公民和组织,都应当尊重和爱护国旗。
第二章具体规定
主楼广场升、降旗主要由各学院团支部负责,每周一及大型节日由北航国旗护卫队负责升、降旗。
校团委组织部在每学期初制定本学期升旗安排表,并通知到各个学院,由各学院分团委自行组织各团支部升降旗。
国旗护卫队协助做好各学院升降旗的示范与指导工作。
升旗时间为星期一到星期六,星期日不升旗。具体时间为:
夏季学期:升旗:6:30 降旗:18:00
冬季学期:升旗:7:00 降旗:17:30
星期一国旗护卫队举行升旗仪式,本周负责升旗的学院应组织团支部观摩学习。
星期二到星期六由各学院团支部负责升、降旗,负责支部做好前一天降旗工作和当天升旗工作。星期一升、降旗由国旗护卫队负责。
各学院升降国旗由各组织部长负责统一安排,并做好监督工作。
各学院组织部长及时安排好负责升旗的团支部,于升旗前一周前将安排表(见附件二)交至校团委组织部,并在升旗期满后通知下一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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