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死亡6人特大交通事故案例
一、事故情况
2004年1月5日12时58分,河北省怀来县狼山乡四营村司机王全宝(男,38岁)驾驶(挂靠在北京市门头沟区奔奥德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的“红岩”牌拖板大货车,在丰台区南四环主路由西向东行至大红门桥东137号灯杆西侧时,因超速行驶,临近发现情况向左躲闪过程中,其车右前部撞在前方同方向行驶的西城区东太平街27号居民杨永刚(男,28岁)驾驶的“宝来”小客车尾部后,冲过路中心隔离绿化带驶入逆行,先后与由东向西驶来的北京铁路公安处廊坊派出所民警闫会民(男,47岁)驾驶的“切诺基”牌吉普车(内乘本单位民警袁宏伟)、北京交运通正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司机郭立民(男,33岁)驾驶的“解放”牌半挂大货车、北京市通州区宋庄中学司机李振凯(男,34岁、) 驾驶的“富康”牌小客车(内乘方晓,女,21岁,北京工业大学分部学生)、山西省临猗县北辛乡东卓村司机谢国锋(男,29岁)驾驶的“昌河”牌旅行车(内乘同乡李帅、潘文秀)、北京荣华昌盛运输有限公司司机万跃国(男,32岁)驾驶的“五十铃”牌大型水泥罐车、河北省涿州市东仙坡乡北务村司机杨雷(男,25岁)驾驶的“捷达”牌小客车、北京市房山区街道办事处洪寺村司机张久利(男,28岁)驾驶的“松花江”牌旅行车相刮撞。造成李振凯、方晓、谢国峰、李帅、潘文秀5人当场死亡,闫会民、袁宏伟受重伤,其中闫会民送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切诺基”牌吉普车、“昌河”牌旅行车、“富康”牌小客车三车报废,其他六车不同程度损坏,司机王全宝肇事后弃车逃逸。当日17时30分,王全宝被抓获归案。
二、事故原因及责任
造成此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司机王全宝超速行驶(经清华大学汽车系鉴定其当时的行驶速度为每小时83-89公里,该路段大货车最高时速为80公里/小时)、思想麻痹,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发现情况躲闪不及驶入逆行所致。此事故王全宝负全部责任。
三、造成的危害及教训
这起特大交通事故,造成6人死亡,1人重伤,经济损失100多万元。给六个家庭在精神上造成巨大伤害,造成交通堵塞5个小时。发生这起特大交通事故的教训,主要是由于司机王全宝盲目开快车不遵守交通规则所致。
四、交通事故现场、车辆图片
附后:
北京特大交通事故案例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