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建设文化名城规划纲要(2011—2020年)
文化是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是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因素,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文化建设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人民群众公共文化服务权益的根本要求,是加快我市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建设富强和谐新东莞的必由路径。改革开放以来,我市文化建设加快发展,尤其是通过实施“文化新城”战略,文化建设取得重大成就,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大的精神文化动力。但是,当前东莞的文化建设总体上仍落后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步伐,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不相适应。
今后10年,是东莞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经济社会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也是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阶段。随着省委十届七次全会的召开和《广东省建设文化强省规划纲要(2011-2020年)》的颁布实施,全省将掀起新一轮文化建设高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面对日益激烈的国际国内文化竞争和文化与经济加速融合发展的新趋势,我们必须深刻认识文化建设在保障文化民生、提升公民素养、凝聚精神力量、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在文化新城建设取得重大成就的基础上,对全市文化建设提出新的目标——建设文化名城,全力打造与东莞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文化优势、文化地位和文化形象,全面提升我市文化软实力。为此,特制定《东莞市建设文化名城规划纲要(2011-2020年)》。
本纲要所指的文化建设,主要包括公共文化服务和文化产业、精神文明建设、社科理论、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网络新兴媒体和对外文化交流等方面。
一、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实施文化名城战略为统领,以加快转变文化发展方式、提高文化科学化水平为主线,以提高公民文化素养、建设文明和谐家园为核心,着力形成政府主导、全
社会共同参与的文化发展格局,形成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全面繁荣的良好局面,把东莞建设成为城市精神充分彰显、人文底蕴日益厚实、公共文化服务成熟完善、文化产业繁荣发展、文化精品不断涌现,文化事业强、文化产业强、文化影响力强、城市形象好的全国公共文化建设名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全国现代文化产业名城、岭南文化精品名城。
(二)基本原则
——坚持文化惠民。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始终把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作为文化名城建设的立足点和出发点,切实关注和改善文化民生,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文化改革发展成果,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坚持开放创新。把开放包容、改革创新贯穿于文化名城建设的始终,坚持“双百”方针,提倡艺术民主,勇于破除制约文化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性障碍,不断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永葆文化建设的生机和活力。
——坚持协调发展。正确认识和把握文化事业与产业、文化传承与创新、文化繁荣与管理、文化硬件与软件建设的关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规划、科学布局,促进东莞文化建设均衡、协调发展,实现整体水平的不断提升。
——坚持重点突破。注重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相结合,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凸显亮点,着力在公共文化建设、文化产业发展、文化遗产保护、文艺精品创作等领域取得跨越式发展,实现东莞文化的全面繁荣。
——坚持全民参与。完善政府主导与文化企事业单位、文化行业协会、文化志愿者、文化受众共同参与的多元化文化建设管理体制,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以多种形式投身文化建设,激发全社会参与文化建设的热情,形成多方共建的强大合力。
(三)发展目标
立足于全面提升公民文化素养,立足于全面提升文化软实力,用10年左右时间,把东莞打造成为全国公共文化建设名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全国现代文化产业名城和岭南文化精品名城。
一是建立和完善具有时代特征和实践特色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提高全民思想道德文化素质,培育东莞人文精神,提升现代城市文明,成为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建设的生力军。
二是建立和完善设施先进、分布均衡、产品丰富、服务优质、保障充分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用3—5年时间,实现市、镇、村三级文化设施全覆盖,主城区建成“十分钟文化圈”,镇村建成“二十分钟文化圈”,公共文化服务达到全,成为全国公共文化建设示范区。
三是建立和完善结构合理、布局科学、特色鲜明的现代文化产业体系,文化产业总体实力与核心竞争力不断增强。今后10年,力争文化产业增加值实现年均增长15%以上。到2015年,全市文化产业增加值超过400亿元,%;到2020年,全市文化产业增加值超过850亿元,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超过8%,成为带动东莞制造业由“东莞制造”向“东莞创造”升级转型的助推器。
四是建立和完善规划科学、层次清晰、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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