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适用于辽宁省直公积金职工个人首套房贷款)
省直公积金贷款要求本人亲自办理,不允许代办。不过在办事大厅仍然能看到中介的身影,与工作人员似乎很熟络的样子,其实没有必要找中介,因为在每个流程里,也都需要本人到场签字,只要符合条件、材料齐全,审核很快就能通过,中介没有任何作用。
辽宁省省直公积金贷款标准额度为30万,最高可上浮到45万,贷款年限为男职工按65岁退休,女职工按60岁退休,减去年龄所得年限。
公积金贷款步骤:
初审;
一周后复审及签订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
办理担保;
放贷
第一步:初审
用户要先在辽宁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业务系统注册(/)
首次登陆用户要先注册
以下信息务必准确填写,联名卡号就是建行公积金卡的卡号
注册之后就可以登陆了
进入系统内部将看到以下界面
左边有导航,可以查询自己的公积金明细。贷款的申请也是在网上完成,下面的辅助工具里有计算器,可以快速计算月还款金额。
熟悉了系统,就可以申请贷款了。一定要在合同备案以后,才能申请。
首先选择贷款申请
随后就会弹出信息框,你的个人信息相应的都会显示出来。
以下就是贷款的相关信息了,按照合同填写
若有共同申请人,也需填写此项
随后填写申请金额
还款类型只能选等额本息
借款金额30万起,若需要高于30万,需要勾选“申请上浮”,最高可申请45万。
贷款额度上浮的条件:
1、还款能力较强。借款人月收入是月还贷额的二倍以上(已婚的,夫妻双方收入可以合并计算)。
2信用优良。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近2年内,各类贷款(不包括助学贷款)没有发生逾期的;近一年内,借款申请人没有发生贷记卡透支逾期的。
信息准确无误填写后,提交。
提交以后在左侧的导航栏“贷款申请信息跟踪”栏可以查到贷款的当前步骤。
完成信息填写后,网上的申请就已经完成了。此时信息跟踪会提示你在五个工作日内到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办理个人住房公积贷款申请信息核查。若上午在网上提交完信息,下午就可以去办理了。位置在黄河大街抚顺路,公交车站点是
“皇寺广场”,进入大厅直接上2楼,最左侧的1-3号窗口都可以办理审核。去之前要把相关的材料都准备好。
需要携带如下资料:
单身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已婚的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A4纸)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未婚到民政局开具未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未婚证明三个月内有效;离异到民政局开具无婚姻登记证明,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离婚开无婚姻登记证明,去民政局之前,一定要带上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管辖的派出所更改婚姻状态,否则民政局不予开具,白跑一趟。然后带上离婚证,准备两张证件照(也可以到民政局现场拍照),就可以到民政局开具了,费用为23元。
3、购房备案合同原件1份。
4、如共同申请人不是省直单位职工,需提供共同申请人收入证明(网上下载,加盖单位人事或劳资部门章,一式一份)与近期三个月的工资卡流水(银行开具)。
5、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6、建行公积金龙卡复印件。
以上材料及复印件准备充分,就可以去公积金大厅审核了。审核非常简单,将材料交给工作人员,他会让你填几张表格,签字,确定网上信息与材料信息一致准确,银行征信通过。
最后工作人员会交给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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