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盘龙镇党委盘龙镇人民政府
关于在石田村开展“十佳好媳妇”评选活动的实施方案
各村(村),镇属各单位:
2010年是实施“两纲”目标任务的最后一年,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中国妇女十大精神为指导,深化我县“333”惠民工程和“六在农家”精神,全面提升我镇妇女的社会凝聚力和社会影响力,结合我镇实际,特在石田村开展“十佳好媳妇”评选活动,充分发挥该村妇女在村“创先争优”活动中巾帼示范作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结合“三项制度”的贯彻落实为契机,紧紧围绕,在家庭和社会生活中营造平等、和睦、友爱的家庭关系,团结、互助、融洽的邻里关系。通过和睦家庭、和谐院子的建立,促进和谐村、文明村建设。
二、目的意义:
“十佳好媳妇”评选活动旨在发掘在生活、家庭、情感上的行为体现中华传统美德、家庭美德和良好社会风尚的典型,用正确的舆论引导人,用身边的典型感召人,在全
村掀起倡导真善美的热潮,形成发现真情、传递真情的和谐氛围。
三、组织机构
石田村“十佳好媳妇”评选活动评审委员会委员名单: 主任: 刘宗田
副主任: 黎忠玲
委 员: 饶克利唐德凤刘作琴李东黄良恩李英
李良余潘蓝岚
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成员有黄良恩李英潘蓝岚
李良余潘晓英谢本科卢久芳,黄良恩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负责活动开展的日常工作。
四、评选范围
石田村范围内符合评选条件的居民均可参选
五、评选条件
符合以下评选标准者均可作为推荐评选对象。
,主动分担家务好
,理解支持对方工作好
,关怀互助好
、工作学习劳动好
六、评选方法和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0年6月20日—6月28日)
在村范围内开展争创“好媳妇”活动。各社根据各自实际,在社范围内进行宣传发动,采取各种形式进行“好媳妇”的标准的宣传,在组上开展“相互夸”、“相互比”、“相互评”等争创活动,营造人人参与,形成家庭、邻里、更加和谐的良好氛围。
(二)推荐阶段(2010年7月5—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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