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灾害应急预案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了加强应对突发性地震灾害的综合反应能力,明确乡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充分发挥援救资源的作用,减轻灾害损失,使地震应急能够协调、有序和高效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减轻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公共利益和社会稳定。
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国家地震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乡处置地震灾害事件的应急活动。
4、工作原则
(1)、自动启动
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乡人民政府立即自动按照预案实施地震应急,处置本行政区域地震灾害事件。
(2)、统一行动
乡人民政府是处置本行政区域地震灾害事件的主体,乡级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同行动。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1、乡抗震救灾指挥部
发生重大地震灾害及特别重大地震灾害事件,乡防震减灾领导小组自动转为乡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地震应急与救灾工作。
乡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如下:
总指挥长:
指挥长:
副指挥长:
成员:
2、成立救助抢险分队
队长:各包村组长
副队长:各村主任
成员:乡直各单位全体成员、各村民组长、党员、共青团员。
乡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设在乡党政办。办公室主任由盘聪同志担任,办公室成员为指挥部成员单位的联络员。指挥部办公室下设综合联络组、震情信息组、灾情信息组、信息发布组、条件保障组等。
2、职责
乡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是:汇集、上报震情、灾情和抗震救灾进展情况;提出具体的抗震救灾方案和措施建议;贯彻乡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掌握震情监视和分析会商情况;研究制定新闻工作方案,指导抗震救灾宣传,组织信息发布;起草指挥部文件、简报,负责指挥部各类文书资料的准备和整理归档;承担乡抗震救灾指挥部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乡抗震救灾指挥部的主要职责:分析判断地震趋势和确定应急工作方案;部署和组织上级有关部门和有关地区对受灾地区进行紧急救援;协调救援队伍参加抢险救灾;必要时,提出跨区域的紧急应急措施以及干线交通管制等紧急应急措施建议;承担其他有关地震应急和救灾的重要工作。
乡地震办负责乡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事务,汇集地震灾情速报,管理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工作,管理地震灾害紧急救援工作。
三、预警和预防机制
1、预警预防行动
在短临预报的基础上,预报乡所在地的采取应急防御措施,主要内容是:地震部门加强震情监视,随时报告震情变化;根据震情发展和建筑物抗震能力以及周围工程设施情况,发布避震通知,必要时组织避震疏散;要求有关部门对生命线工程和次生灾害源采取紧急防护措施;督促检查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平息地震谣传和误传,保持社会安定。
2、预警级别
依据地震的紧迫程度,分为3级:
“地震重点危险区划分”对未来一年或稍长时间内可能发生5级以上地震的区划做出划分。
“地震短期预报”对3个月内将发生地震的时间、地点、震级做出预报。
“临震预报”对10日内将发生地震的时间、地点、震级做出预报。
依据地震的严重程度,分为3级:“5级至6级地震”、“6级至7级地震”、“7级以上地震”。
全国性的地震重点危险区划分,由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省内地震预报,由省人民政府发布。
3、地震预警及发布
在区人民政府已经发布地震短期预报的条件下,如果发现明显临震异常,在紧急情况下,乡人民政府应当视情发布48小时内的临震预报,并同时向区人民政府报告。
四、应急响应
1、分级响应
(1)、地震灾害事件分级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300人以上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占全乡上年国内生产总值1%以上的地震;,,可初判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可初判为重大地震灾害。
较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2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可初判为较大地震灾害。
一般地震灾害,是指造成2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可初判为一般地震灾害。
(2)、地震应急响应分级和启动条件
应对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和重大地震灾害启动Ⅰ级和Ⅱ级响应。由区人民政府领导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市地震应急工作。
应对较大地震灾害,启动Ⅲ级响应。在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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