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与国家知识产权战略
国家知识产权局战略办
文希凯
提纲
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建立、现状与近期目标
制定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与建设创新型国家
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建立与发展三阶段
初建阶段
发展与完善阶段
入世后的阶段
中国IPR保护制度的建立(1979-1991)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1982)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1984)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1990)
行政、司法双轨保护
司法途径
行政途径
在短短十几年时间中,中国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走过了一些发达国家需要几十年甚至上百年时间才能完成的立法路程。建立起比较完整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在知识产权的立法和执法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白皮书
中国知识产权制度与TRIPS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
TRIPS规范了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标准
TRIPS 把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
TRIPS的签订使知识产权贸易成为WTO框架下国际贸易的三种重要形式之一
中国知识产权法第一次修改
专利法的两次修改(1992)
商标法的两次修改(1993)
入世承诺与知识产权法的第二次修改
对任何外国人应依照中国与该外国签订的协议、或依照两国均为缔约方的任何国际公约、或根据互惠原则予以对待。
中国将修改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措施,以保证外国权利持有人在所有知识产权方面的国民待遇和最惠国待遇全面符合《TRIPS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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