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墙”工程建设要形成“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单位落实、群众参与”的工作格局。
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
社会单位“防火墙”工程建设
建设要求: 四个能力
一、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
二、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三、组织疏散逃生能力
四、消防宣传教育能力
火灾数据统计
2009年全省共发生火灾4275起,死亡79人,受伤28人,
杭州市共发生火灾1274起,亡6人,伤3人,受灾220户,,(不包括江干区花都园艺市场火灾)
,每起火灾损失3860元
09年全省火灾起数分布图
“查”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
1 单位开展防火检查、巡查:
责任人、管理人每月防火检查;
部门负责人每周防火检查;员工每日岗位防火检查;
重点单位每日防火巡查,其他单位每日重点部位防火巡查。
2 防火检查、巡查内容:
a)消防安全制度、管理措施和操作规程的执行落实;
b)用火、用电;
c)新建、改建、扩建及装修工程有无违章;
d)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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