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防排烟设计
隔断或阻挡
建筑中必须划分防火分区和防烟分区
防火分区:防火墙、楼板、防火门或防火卷帘围成的区域。可以将火灾限制在一定局部区域内。
防烟分区:控制烟气扩散的区域。设置机械排烟系统
分隔办法:除隔墙外,还有顶棚下凹不小于500mm的梁,挡烟垂壁和吹吸式空气等
:每个防烟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宜超过500m2,且防烟分区不应跨越防火分区。
机械排烟:排出着火区域内的烟气(着火区、疏散区)
加压防烟:防止烟气扩散到疏散区域
自然排烟:适用条件详见《高规》
建筑高度超过50m的一类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居住建筑,无论是否存在自然排烟条件,均不应采用自然排烟
应设置机械排烟的部位: 详见《高规》
排烟量:
。
,按最大防烟分区每平方米不小于120m3/h计算。
排烟风机应考虑20%漏风量,压头附加10%
排烟风管通过风量
的分配
详见《高规》
表19
(阀)类型
板式排烟口
排烟防火阀
防火调节阀
多叶排烟口
防火阀
穿越防火分区的排烟管道应在穿越处设置排烟防火阀。
排烟管不得跨越防火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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