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创建国家水生态文明城市实施方案通过
昨日,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与省水利厅组成联合审查组在我市召开《东莞市创建国家水生态文明城市实施方案》审查会议,并一致通过了方案的评审。珠江水利委员会副主任王秋生、省水利厅副厅长邱德华、副市长吴道闻出席了会议。会议召开前,专家们对我市生态产业园等景点进行实地视察。
科学合理制订实施方案
会上,吴道闻说,东莞境内河网密布、水系发达,是一座典型的岭南水乡城市。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东莞取得了经济发展的辉煌成就。在实现经济腾飞、群众日益富足的同时,我市也付出了水生态恶化、水环境破坏的沉重代价,极大地削弱了我市的核心竞争力,影响了群众幸福感的提升。大力加强水生态文明建设,既是我市落实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我市实现“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东莞、实现高水平崛起”战略、顺应新时期群众期待的重要工作。
“当前,我市开展创建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工作任务繁重,但是有必胜的信心。”吴道闻说,我市具有开展水生态文明建设的扎实基础。近年来,我市开展了水务一体化改革,市、镇两级政府将全面结束“群龙治水”的局面,由市水务局及各镇街(园区)农林水
务分局或农林水务办公室统领水务工作。我市正与省水利厅合作,在我市水乡地区创建省级水生态文明示范区。
“在刚刚结束的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上,22个代表团分别以十人以上联名提出了关于加强水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议案,议案审查委员会将上述22件议案合并为《加快水生态文明进程,建设幸福美丽东莞的议案》,由大会主席团将该议案列入会议议程,并最终获得高票通过。”吴道闻说。
吴道闻指出,创建国家水生态文明城市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能否成功创建,前提在于能否制订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统筹全局工作。希望领导和专家对实施方案提出完善的意见,使我市的工作目标更具体、方案更完善、部署更周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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