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委承诺书
受公司邀请,作为本次招标的评委,我承诺严格遵守以下事项:
1、坚持原则,服务高效,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廉洁自律规定,严守有关保密规定。
2、自觉遵守职业道德,正确行使评审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专业独立地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并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3、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接受他人的财物或好处。
4、依法独立进行评审,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非法干预,并有义务向监督管理部门检举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
5、评审时,不得发表任何具有倾向性、诱导性或歧视性的见解,不得对其他评委的评审意见施加任何影响。
6、评标过程中,不得将投标、报价文件带离评审现场评审。
7、不论在评审时还是评审后,都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评审内容,包括:评标人员、评审资料、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评审结果、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其他情况。评审结束后不得复印或带走与评审内容有关的资料。
8、配合招标人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
9、不得向任单位或个人泄露参与招标活动中所获知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
10、评委与评审项目直接或间接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利害关系包括:
⑴评委本人在投标人单位任职的;
⑵评委的亲属在投标人单位任主要职务的;
⑶评委与投标人有其他社会关系或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11、严格遵守评审规则,依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如因评委违规评审而造成的采购失败,评委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承诺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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